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
证明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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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24
【摘要】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已经2018年11月19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唐良智2018年12月27日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市政府决定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69项证明事项(具体目录见附件),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和企业生产经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除国家、市级明确保留的证明事项外,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总页数】8页(P.1-8)
【关键词】人民政府;重庆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作者】;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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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18(000)024【摘要】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已经2018年11月19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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