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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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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3.保证责任承担的其他规定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2)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证期间

一般: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点 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宽限期满开始 有约定按约定 没有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长度 【提示】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 约定不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解释】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的,视为约定不明。

(五)保证的诉讼时效 1.起算点 一般保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算 证 债权人对保证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算 连带保人 证 保证人对债务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人 起算

2.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一般保证 连带保证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保证诉讼时效中断 保证诉讼时效不中断 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保证诉讼时效中止 保证诉讼时效中止

3.保证人的抗辩权

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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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小结

知识点 抵押

【概念解析】抵押:

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一)抵押合同

1.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2.流押条款无效:

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

【提示】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注意】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习题演练

【例题·判断题】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甲、乙在抵押合同中约定:若甲到期不返还借款本息,该房屋所有权归乙,该约定条款无效。(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二)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的范围(动产+不动产)

(1)建筑物、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财产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围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5)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6)交通运输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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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提示】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禁止抵押的(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财产 施、医疗卫生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等

【注意1】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

①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②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简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解释】农民住房财产权设立抵押的,需将宅基地使用权与住房所有权一并抵押。 【注意2】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解释】

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

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变价,但对新增房屋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三)抵押登记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1)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不动产:登记生效 3.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2)未办理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生效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 (1)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动产:登记对抗 2.正在建造中的船舶、航空器 (2)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交通运输工具

(四)抵押权的效力

1.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所生孳息及已存在租赁权的效力 (1)抵押物的占有权:

一般情况下,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孳息。 【提示】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

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例:

甲、乙企业签订10万元的买卖合同,甲企业以自己空置厂房设定抵押。债务人甲企业到期不能支付货款,该厂房于2017年1月1日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

自扣押之日起,债权人乙企业有权收取该厂房出租得的租金。(法定孳息)。 (2)抵押物的收益权

①先抵押后出租的,登记抵押权优先

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经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告知”承租人财产已经抵押的,“抵押人”对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抵押人“已经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经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 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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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人自己”承担。

②先出租后抵押的,租赁合同优先

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例:甲、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4月1日,甲以该房屋作抵押向丙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抵押时甲书面告知了承租人乙。10月1日,由于甲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经拍卖,房屋转移给丁。根据规定,对于先出租后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限内(2019年12月31日前)对抵押权的受让人丁继续有效。

2.抵押期间抵押物的转让 抵押权人同意 抵押权人未同意 可以转让,应当将所得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或提存 一般不得转,除非受让人代为清偿所有债务 【提示】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3.抵押权的从属性

(1)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权。 (2)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优先受偿。

(五)抵押权的实现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抵押权的变更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习题演练

【例题·单选题】东方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200万元,丙银行借款3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东方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300万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得不到清偿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100万元 D.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得不到清偿、丙银行30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实现。

(1)如果不变更抵押权的顺序,乙银行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为 200 万元;

(2)甲银行和丙银行交换抵押权的顺位时,未经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乙银行并不知情),不得对乙银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乙银行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仍为200万元,剩下的100万元给丙银行(丙银行通过交换,其抵押权的顺位已经优先于甲银行)。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中,可以抵押的有( )。 A.应收账款

B.以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C.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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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建设用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财产。

应收账款与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都只能设立权利质权,不能抵押。

【例题·多选题】陈某用自己的轿车作抵押向银行借款4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陈某驾驶该车出行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该车的价值损失了30%,保险公司赔偿了该车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抵押担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轿车不再担保银行债权 B.该轿车应担保银行债权

C.保险赔偿不应担保银行债权 D.保险赔款应担保银行债权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的效力。

根据规定,在所担保的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担保

物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因此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

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4.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设定抵押时的清偿顺序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提示】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习题演练

【例题·单选题】同一财产向两人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依照有关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清偿。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 A.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B.抵押权已登记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C.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D.抵押权未登记的,按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实现。

根据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六)最高额抵押

最高额抵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1.抵押权人的债权在下列情况下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定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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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上)

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3.保证责任承担的其他规定(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2)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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