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审计中的常见问题
及审计方法
摘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巨大,影响深远,倍受市民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是政府审计监督的重点对象。本文从项目审计实践出发,主要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常见问题以及相应的审计方法进行了分析和归纳总结,与审计同仁交流、探讨。
关键词:轨道交通审计问题方法
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交通运输压力不断增大,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一般包括地铁、轻轨以及现代有轨电车等)凭借其运量大、准时、环保等优点成为解决大中型城市公共交通问题的首选方案,国内已有30余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城轨),城轨建设成为近些年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也是政府投资审计的重点。城轨建设项目的体量巨大,一个项目投资额少则近百亿,多则数百亿,审计过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类审计资料堆积如山,而审计机关自身人员力量有限,可以采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的方式来充实审计力量,提高审计成效。下面结合项目审计实践,主要就地铁、轻轨以及现代有轨电车建设项目中常出现的概算执行、招投标、工程质量、成本管理、征地拆迁等方面问题及相应的审计方法和应注意的一些关键环节进行讨论。
一、注重对项目前期基本情况的了解和把握,紧盯概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城轨项目不同于城市中一般的房建、道路、桥梁等其他项目,其线路的长度一般都有二十公里左右,长的有三、四十公里,跨越多个行政区,设置站点数十个,而且规划的线路方案经常会调整,很容易出现概算外内容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的情况。这就要求审计人员特别是主审对项目批复的线路走向、地理位置、红线范围、概算内容组成等项目基本情况有整体的把握和充分的了解。
(一)概算外建设项目挤占项目建设资金
建设单位经常将城轨项目概算批复外的项目周边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等附属工程列入项目结算,这些工程看似和项目有关,其实往往不在概算批复范围内,大多是建设单位自行增加或者后期方案调整等原因增加但是又没办理报批手续的工程内容。审计人员如果不认真研究规划和概算的具体内容,不清楚项目具体地理位置和工程范围,则很容易被蒙蔽。
(二)概算外费用挤占项目建设资金
建设单位有时会将属于运营期的一些保险、服装等费用列入项目建设成本,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由于城轨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往往都是由同一个业主单位负责,容易出现将部分运营期费用归到建设期的情况。这就需要审计人员深入分析概算明细,了解概算编制规定和办法,并弄清建设期与运营期的分界点,依据财务准则和制度
判断列入建设成本的费用是否合理。
二、传统方法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提高招投标方面问题的审核效率
应招标而未招标、串通投标、先实施工作后进行招投标、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等是建设项目招投标方面的常见问题,但是要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从百亿投资额的海量项目资料中发现这些问题并找足确凿证据,审计人员必须探索出一套高效的审计方法,才能迅速地查实问题。现主要就如下两方面的典型问题进行讨论:
(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城轨项目的标段众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现象也可能一定程度存在。面对成百个标段的招投标资料,可以由项目主审首先对招投标资料进行分类,然后安排中介机构参审人员对不同类别的招投标资料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审查。
对于招投标资料比较齐全的标段,可以对重点标段的投标文件从技术标、商务标、投标函、投标保证金等方面进行抽查,查找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等串通投标的情形。
对于能收集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标段,可以通过电子文档的属性资料,查看不同投标人电子版投标文件属性中的“作者”或“最
后一次保存者”是否被修改成相同的名称,判断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串通投标的情形。
对于难以从投标文件找到确凿的串标证据或者投标资料不齐全的标段,审计人员可以借助工商信息、社保信息等大数据平台对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询,判断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串通投标的情形。
(二)违反建设程序,先实施工作后进行招投标
城轨项目的勘察设计特别是总体设计,常常存在先实施工作后补招投标程序的现象,导致招投标过程流于形式,严重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城轨项目的设计工作通常设有总体设计这一阶段,总体设计开标时间之前的有关会议纪要、设计成果文件等资料往往会体现总体设计的相关内容,审计人员在查看资料的时候可以加强对这方面的关注。
城轨项目的工期要求通常很紧,其施工和监理单位也会存在先进场从事工作,后进行招投标的情况。审计人员可以通过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会议纪要、监理日志及旁占记录、施工日志、材料检验及隐蔽验收等保证资料、变更签证、会议纪要、分包合同、工程款支付等资料,查看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有关工作记录时间是否在开标时间之前。
三、多角度关注施工管理,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审核 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首要保证,城轨项目如果出现严重的质
量问题,后果会非常严重。审计虽然不是质量检验监督部门,但是可以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向建设单位反映,建议其加强管理和整改,防患于未然。
(一)不按图施工形成的质量安全隐患
城轨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大多埋在地下或者架在空中,特别在通车封闭运营后,审计人员很难像房建工程那样主要依靠在项目现场对照图纸要求对工程实际完工情况进行复核。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可以采取工料分析和现场踏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
一方面组织中介机构的参审人员对施工单位财务资料中反映实际购买的主要工程材料的规格、型号、用量进行统计,然后与工程图纸要求及工程结算中反映的相应材料的规格、型号、用量进行对比,判断是否存在不按图纸要求施工、偷工减料等质量安全隐患。例如防水涂料规格型号及用量不满足设计要求,桩基声测管的直径及壁厚小于设计要求、车站钢结构出入口装修龙骨使用的镀锌钢板及角钢厚度、屋盖铝单板厚度小于设计要求、电力管线临时迁改工程中使用的电缆直径规格低于设计要求等常见问题,审计过程中可以重点关注。
另一方面,对于车辆段、停车场、车站及出入口等位于地面上的或者容易直接观察到的工程内容,可以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与图纸要求进行对比复核,同时要特别注意观察现场存在的破损、维修或者构件尺寸离谱等异常等情况。例如有轨电车项目现场踏勘时发现,
浅谈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审计中的常见问题及审计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