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1.1 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 预埋管清扫 安装接线 管中穿线 设备开箱检查 接头绑扎 接地安装 线路检查 系统调试 竣工验收 1.2 管路敷设
1.2.1 进场管材、型钢、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并应检查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要求相符合,填写检查记录。钢管要求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和砂眼棱刺,无凹扁现象,镀锌层内外均匀完整无损。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翅边等变形现象。
1.2.2 电管管与接线盒连接时,须弯45度弯后与接线盒敲落口用内扣根母
连接。
1.2.3 电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便于穿线的位置增设接线盒: 管路长度超过20m,无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15m,有一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10m,有二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4m,有三个弯曲时。 此项比规范要求更加严谨 1.2.4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1.2.5 明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暗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
1.2.6 当管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非燃烧体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0mm。金属线槽和钢管明配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1.2.7 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如采用保护管等。
1.2.8 敷设在多尘、潮湿或有腐蚀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处理。
1.2.9 管路敷设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可采用接线盒间使用金属软管连接。
1.2.10 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如下表,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0.15~0.5m。
敷设方式 钢管名称 15-20 钢管直径(毫米) 25-32 40-50 65-100 最大允许距离(米) 吊支架或沿墙敷设 厚壁钢管 薄壁钢管 1.5 2.0 2.5 3.5 1.0 1.5 2.0 1.2.11 吊.顶内敷设的管路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经装修单位允许,直径20mm及以下钢管可固定在吊杆或主龙骨上。
1.2.12 暗配管在没有吊顶的情况下,探测器的盒的位置就是安装探头的位置,不能调整,所以要求确定盒的位置应按探测器安装要求定位。
1.2.13 明配管使用的接线盒和安装消防设备盒应采用明装式盒。
1.2.14 钢管安装敷设进入箱、盒,内外均应有根母锁紧固定,内侧安装护口。钢管进箱盒的长度以带满护口贴进根母为准。
1.2.15 箱、线槽
和管使用的支持件宜使用预埋螺栓、膨胀螺栓、胀管螺钉、预埋铁件、焊接等方法固定,严禁使用木塞等。使用胀管螺钉、膨胀螺栓固定时,钻孔规格应与胀管相配套。
1.2.16 各种金属构件、接线盒、箱安装孔不能使用电、气焊割孔,应用电钻、台钻开孔。
1.2.17 配管及线槽安装时应考虑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