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民医保政策
住院结算
结算方式:普通病定额结算、单病种限额结算 一、 普通病额定结算 1、 起付线:1200元 2、 报销比例:60%
3、 贫困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最高不超过90%) 4、 生育按普通病结算
5、 除了正常分娩顺产、剖宫产,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诊断都不报销 6、 中药汤剂和针灸治疗:报销比例提高5%
7、 药品:乙类药品先自付5%,剩余按比例报销;特类管理的乙类
药,先自付10%,剩余按比例报销。 8、 特殊项目:
1、恶性肿瘤放化疗:恶性肿瘤患者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连续放、化疗治疗的,只设一次起付线。后续放、化疗时不再设置起付线。
2、特殊卫生材料:城乡居民使用特殊卫生材料暂按原城镇居民医保支付政策执行。使用特殊卫生材料应事先告知,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纳入支付范围。
3、康复项目: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社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号)及《关于新增部分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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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中明确的康复项目执行。
二、单病种限额结算
单病种名称及限额标准如下:
病种名称 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 安装(更换)心脏起搏器 人工髋关节置换术 人工膝关节置换术 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术 脊柱内固定系统手术 脑血管病变介入治疗 心脏射频消融术 胸部肿瘤手术治疗 脑出血手术治疗 恶性肿瘤(含颅内良性肿瘤)手术 限额结算标准(元) 35000/个,每增加一个支架增加20000 50000 26000/单腔,45000/双腔 35000/单侧,63000/双侧 40000/单侧,72000/双侧 50000 40000/1套,72000/2套 50000 25000 32000 25000 25000 20000 50000 150000 35000 2
重度烧伤治疗 肾移植治疗 肝移植治疗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急慢性白血病及再障 股骨粗隆间骨折切复内固定术 胫骨平台骨折切复内固定术 主动脉支架置入术 35000 17000 19000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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