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功能室设备及教学仪器采购项目
用户需求书
2018/5/15
目 录
一、 采购项目内容 ................................................................... 2 二、 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 2 三、 项目采购需求一览表 ............................................................. 3 四、 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 3 五、 主要设备技术指标 ............................................................. 121 六、 项目技术要求 ................................................................. 132 七、 原型演示 ..................................................................... 133 八、 项目商务要求 ................................................................. 133
一、 项目最高限价550万元。 二、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1 2 项目内容 初高中理化生实验室设备采购 初高中功能室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合计
数量 一批 一批 金额(万元) 三、 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所投货物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
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2. 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
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3. 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提供并在投
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4. 供应商投标时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
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5. 供应商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
有关法规进行处罚,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方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6. 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
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本项目实施地点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 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采购人与中标人认为
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广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8.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
方案、货物供货、软件提供、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9. 除采购人有明确规定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10. 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设备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废型(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
未能按原价提供更高配置的设备,则按违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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