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朱字〔2015〕9号
办公电话及电话卡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办公电话及电话卡配发及使用管理工作,合理利用通讯资源,强化管理,杜绝浪费,公司对销售及后勤办公管理人员统一配发集团卡,集团卡使用和管理规定如下: 二、适用范围
集团各公司,所有领用集团办公电话及电话卡的员工。 三、职责
1.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稽查,负责电话卡充值。
2.采购部:负责办公资产(含电话机、电话卡)的购置。 3.总经办、仓库:负责办公资产(电话机、电话卡)登记、发放管理。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资产(含电话机、电话卡)申领及管 1
理。
四、电话卡管理规定
1. 集团办公电话及电话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发放。 2. 新员工入职及部门内需办公电话及电话卡者,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统计好到总经办领取,办理签字领用手续。
3. 办公电话及电话卡发放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管理,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办公电话及电话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做好本部门的台帐管理,统计每部办公电话及电话卡的使用人。
4. 员工离职,领用的办公电话及电话卡应向本部门经理做签字交接手续。
5. 部门人员如减岗,不再增加新的人员,部门经理应将多余的办公电话及电话卡上交至总经办,不可闲置占用多余的电话卡资源。
6. 各部门发放的电话卡,每月底进行一次实名统计,部门经
理签字确认,由总经办进行核实督查。
7. 员工离职电话卡未进行交接私自带走者,按财务当月缴存的电话费金额,从离职员工薪资中扣除。员工无薪资,由部门经理承担,每丢失一个电话卡扣罚部门经理500元。 8. 部门配发的办公用电话机(含座机及移动话机)出现非人为故障损坏的,由部门经理上报总经办,说明损坏情况,由总经办 2
批准重新申领;人为损坏的,按话机双倍价值赔偿,从责任人工资中扣除;责任人无法落实的,由部门经理承担。 9. 财务部履行公司资产管理职能,建立公司办公资产台账,每月底负责对各部门所有办公资产进行盘点抽查,确保公司办公资产帐物相符。如发生办公资产丢失、损毁,依财务管理制度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五、办公电话机(电话卡)申领流程 1、电话卡充值办理流程:
(1)新卡办理:部门提出需求→采购部提出办理电话卡申请→总经理批准→采购部办理→充值后的电话卡交总经办统一保管→需求部门按程序到总经办申领。
(2)老卡充值:部门月底统计在用的电话卡话费使用情况,申请充值金额→报总经办汇总→提请总经理批准→财务部统一办理充值业务→财务部、总经办分别建立充值记录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