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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7万元,则其取得什么权利?
律关系?
2、1997年8月21日下午,某村村民赵某养的一条狗在同村屠户王某的肉铺里叼走一块肉,王某上前用棍子将狗打跑,狗在逃跑中撞上一头正在路上游荡的家猪,猪受到惊吓而乱跑时将七旬老太高某撞倒受伤,花去医药费3千元。事后,高老太要求打狗人王某赔偿,王某称是因为狗偷吃肉铺里的肉其才去打狗,撞伤是由狗引起的,应由养狗人赔偿。养狗人赵某认为,直接撞伤高老太的不是狗,而是猪,应由养猪人赔。养猪人丁某则认为,其猪被撞也是受害者,一连串事件是打狗人造成的。高老太无奈只好诉诸法院。问:
(1)本案对高老太损害的赔偿是否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 (2)打狗人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为什么? (3)赵某和丁某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3、甲系某中学初中学生,课间活动在操场上打篮球时被脱落的球筐砸伤头部。外校来打球的乙借了校工的三轮车即送甲去医院。路上又与骑摩托车逆行的丙相撞,乙受轻伤,甲头部再次受撞击。经治疗后甲留下后遗症,经鉴定是因头部反复受撞,失血过多所致。甲父要求学校、乙、丙对此共同承担责任。问: (1)乙受到的人身伤害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 (2)甲父的要求应否受到支持?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D 2、A 3、C 4、B 5、B 6、C 7、B 8、B 9、A 10、D 二、多选题
1、ABD 2、ABD 3、AC 4、ABDE 5、BC 6、ACD 7、AD 8、ABD 9、CD 10、ABD 三、判断题
1、错 2、错 3、错 4、错 5、对 四、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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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符合多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从而在民法上导致多种责任形式并存和相互冲突。其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不法行为:一个不法行为引起多个民事责任,是民事责任竞合的基本特征。一个不法行为是责任竞合产生的前提条件。所谓\一个不法行为\,乃出于一个故意或过失的违反法律义务的行为。因此,数人基于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实施的行为,也属于\一个不法行为\。
(2)同一不法行为同时满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同一不法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民事法律规范,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这是民事责任竞合的决定性条件。如侵权行为法与合同法、不当得利法律制度相对独立,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竞合提供了前提条件。同一不法行为既违反了侵权法,又违反了合同法或者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则产生责任之竞合。
(3)数个民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数个民事责任相互冲突,是指数个责任之间不能相互吸收或者同时并存,行为人只能承担其中之一。不能相互吸收,是指一种民事责任不能为另一种民事责任所涵盖。不能同时并存,是指行为人不能同时承担数个民事责任。\不能同时并存\民事责任竞合和民事责任聚合有所区别,后者是指行为人同时承担数个民事责任方式。因此,民事责任竞合是不同类型的责任的竞合,民事责任竞合是数个民事责任方式的竞合。
2、(1)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区别:①构成要件不同,侵权责任以补偿受害人的所受损害为目的,故以损害事实为条件,不当得利不仅要求致人损害,而且以加害人直接受益为条件。②责任方式不同,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具有复合性,即以赔偿损失为主,可同时适用返还财产、停止侵害等多种责任方式。承担不当得利的返还责任的方式具有单一性,即返还财产。③举证责任不同,侵权责任以过错为一般构成要件,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不以过错为要件,受害人只需证明加害人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2)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竞合: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竞合,是指加害人因侵权行为取得利益同时符合侵权责任和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构成要件而产生的责任竞合现象。其构成要件有二:第一,加害人因过错实施侵权行为致人损害。这是侵权责任和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竞合产生的前提条件。第二,是取得不当利益。即加害人因侵权行为获得利益。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的增加和应当减少的未减少。 (3)实践中,因侵权行为发生不当得利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种:第一,无权有偿处分。即加害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将权利人的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第二,非法出租。即加害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将权利人的财产交付第三人使用、收益,并收取租金,且无合法抗辩事由。第三,非法使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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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即加害人未经权利人同意,使用权利人的的财产或者权利并获得利益,且无合法抗辩事由。如非法印制他人的商标标识出售。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指为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恢复到未受损害或者合同得到履行的状态,加害人所应当为或者不为的一定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如下十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等。适用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单独适用和合并适用:民事责任制度旨在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故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并用。如果加害人承担一种民事责任方式尚不足以补偿受害人的所受损失的,则同时适用多种责任方式,直至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完全补偿。(2)根据适用条件确定适用顺序:各民事责任方式都有其适用条件。如停止侵害只能适用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根据民事责任方式的适用条件确定是否适用和适用顺序,有利于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如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对于正在进行的污染环境的不法侵害,必须首先适用停止侵害责任形式,否则不能防止损害的扩大。
4、(1)关于民事责任竞合的处理存在三种做法:禁止竞合制度、允许竞合和选择请求权制度、有限制地选择诉讼制度。民事责任竞合的法律效果是导致双重请求权的存在,并允许受害人选择行使,但不能同时实现。否则,加害人承担双重责任,受害人获得双重赔偿。《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对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效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当事人一方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民事立法和审判实践也可根据该条规定的精神,对侵权责任和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竞合作出类似的规定和处理,即允许受害人选择行使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或者侵权行为请求权。
(2)但是,对于责任竞合的条件应当有所限制。以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为例,此种限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因不法行为造成受害人人身和精神损害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也应按侵权责任处理。因为,合同责任不能为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提供救济。第二,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合同关系,不法行为仅造成财产损失的,按违约责任处理对受害人更为有利。第三,如果法律特别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应当减轻当事人的注意义务和责任时,应依法律的特别规定确定责任,防止当事人滥用责任竞合制度。
5、所谓赔偿损失,是指合同当事人由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时,由违约方以其财产赔偿对方所蒙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因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依法应当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其损失的赔偿应遵循下列原则进行:(1)完全赔偿原则:所谓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2)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之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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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赔偿的范围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主要包括如下内容:①预见的主体为违约方。②预见的时间为合同订立时。③预见的内容为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④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即通常与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3)减轻损害原则:减轻损害原则,亦称之为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以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以避免损害部分。(4)损益相抵原则:损益相抵,又称之为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即违约方仅就其差额部分进行赔偿。坚持这一原则,更能体现民事责任的补偿性,有利于衡平当事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5)责任相抵原则:责任相抵原则是指按照债权人与债务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确定赔偿范围的制度。 五、案例题
1、(1)燃气公司、用具厂与贾某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红宇餐厅与贾某之间存在提供就餐服务的法律关系。
(2)不承担,因为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
(3)应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应对该产品的瑕疵致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4)应当,因为燃气公司、用具厂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是共同造成贾某的损害的原因。 (5)取得请求用具厂偿还依其过错应当承担的数额。 2、(1)构成侵权的民事责任。
(2)王某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狗、猪相撞并伤及高老太确实是由王某的打狗行为所引起的,但这纯属偶然事件,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对此一般人无法预见到该损害后果,没有主观过错。
(3)赵某和丁某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首先,本案是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且受害人高老太没有主观过错,亦非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故应由动物饲养人赵某和丁某承担责任;其次,赵某和丁某构成共同侵权。本案中,狗撞倒猪,猪受惊撞伤高老太,狗、猪的致害密切相关,不可分割,故狗、猪的饲养人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对高老太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3、(1)应由甲父或丙承担。乙救助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本人应补偿乙为管理事务受到的损害。甲父作为监护人,实际承担责任。丙逆行导致与乙相撞,致乙轻伤应承担侵权责任。
(2)应由学校、丙承担责任。学校承担工作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乙作为无因管理人,一般只对故意和重大过失负责,其对甲丙相撞事故不存在过错,故不承担责任。丙应依法承担侵权损害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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