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场和车间安全常识
第一节 一般安全规定 l、 所有维修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佩带工作证件,无关人员不得在工作现场逗留。 2、 维修现场应保持整齐、清洁,特别是飞机、发动机附近的碎石,杂物应及时予以清除,以防止吸入发动机。
3、 维修设备,如工作梯、千斤顶、拖杆及各类特种车辆必须保持完好和清洁,工作结束后应按规定放回到规定的区域内,机动设备应将动力源关断,备有刹车和稳定装置的设备应将其放在规定的状态。
4、 执行维修工作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劳动用鞋、工作服、耳塞等劳动保护用品),女职工的发辫不得露出工作帽外,不准穿高跟鞋,工作服口袋内不装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5、 在客舱内部工作时,穿着的工作服、手套应整洁,鞋底无油污、脏物,座椅应套上防护罩,过道地毯上应有垫布或穿上鞋套,穿着油污的工作服不得随意坐在椅子上。 6、 在机翼、机身上工作时,要穿软底鞋或者垫上踏布。在机翼上只能在规定部位行走,在发动机、起落架舱、设备舱等部位工作时只能站在允许踩踏的部位,在任何情况卜不能穿带钉子的鞋在电机上工作。
7、 禁止使工作梯、特种车辆直接接触飞机(一般应保持l—3英寸距离),在进行人工加油时要避免加油管直接与机翼蒙皮相摩擦。
8、 清洁客舱、驾驶舱玻璃,应使用绒布或麂皮,沾中性肥皂水或专用清洁剂,禁止使用丙酮、汽油等溶剂。蒙皮(布)表面有油垢时应用中性肥皂水或规定的清洁剂清洗后,再用清水洗净;有冰雪、霜时应用规定除冰设备和除冰剂清除,禁止用刮削、敲击的方法除冰或硬扯冻结在蒙皮上的布罩。
9、 在飞机外部高处工作和在有冰、雪、霜的飞机表面工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系上安全带,无安全带时,应通过其他手段加以保险,避免跌落受伤。
10、维修人员执行各种专业作业时,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如专用工作服、头盔、耳塞、护耳、防体、护目、手套、安全带、防毒面具等。在工作前必须熟知有关专业操作安全规则和注意事项,严格按有关手册规定进行操作。
11、设备不可用或正在进行维修.工作应使用红色警告牌。
12、 维修用的工作梯脚踏板必须有防滑设备,2米以上的台式工作梯必须设置扶手和栏杆。
动力或人工折叠式梯子必须有锁定和防滑装置,伸缩式高梯必须有安全带装置。
13、 在喷漆、涂饰工作现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以消除有害气体和其它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14、 在具有引起火灾的条件下工作时必须预先配置好规定的防火设备,防止冒险作业。 15、 在维修工作区域内及距离飞机25米之内,严禁抽烟或有明火存在。
16、 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点工具,以免遗失在飞机和发动机上。如发现工具缺少,在未证实未遗失在飞机上之前,不得将飞机放行。三清点:工作前清点,工作场所转移时清点,工作后清点。
第二节 地面防火和灭火安全要求 了解防火要求,熟悉各种灭火材料的使用以及飞机地面灭火的操作方法,尽最大可能使火灾损失减到最小程度。
2.1 火的种类
A类火:由普通燃烧物,例如木材、布、纸、装饰材料等燃烧引起的火。
B类火:由于易燃石油产品或其它易燃液体、润滑油、溶剂、油漆等燃烧引起的火。 C类火:通电的电气设备燃烧引起的火。 D类火:由易燃金属燃烧引起的火。 2.2 各种火应使用的灭火剂
A类火:最好用水或水类灭火剂扑灭。
B类火:宜用二氧化碳、卤代烷或化学干粉灭火剂。注:不能用水灭火剂,水灭火剂不但无效,而且易使火焰扩散。
C类火:最好用二氧化碳灭火剂扑灭。
(注:①灭火器的喇叭状喷管必须用非金属材料制成,以防在工作时产生静电,重新引燃。②水或泡沫灭火剂不适用于C类火。)
D类火:宜用化学干粉或细砂灭火剂扑灭。
(注:任何情况下不能用水来扑灭D类火,因为水可助长D类火的燃烧,亦可能引起爆炸。)
2.3 灭火剂使用注意事项
1、火前应尽快关断飞机电源。
2、火时应使用灭火剂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3、有些灭火剂遇热能分解出有毒气体,要注意不要吸进灭火时产生的气体,为此,进入火区时,要从上风方向或火头低的方向顺风进入。
4、灭火时,一开始就全开灭火机,火焰熄灭后,要继续喷射一些灭火剂,以防重新燃烧。
5、在发动机上只有紧急时才用泡沫灭火剂灭火,但在使用泡沫灭火剂后,要及时清洗发动机。
2.4 防火要求
1、喷漆和燃油零部件修理间等散发大量易燃气体的工作条件下,禁止使用明火和进行有跳火花的工作,所用电器装置必须是防爆式的。
2、在机库、厂房、工作房内及其排水沟内,禁止洒泼废油料。乱扔和堆积油抹布、棉纱团等易燃物。
3、氧气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在专用房间内进行,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不得沾上油污,禁止将油污物品带入氧气工作间。
2.5 发生火警时的处置措施 1、起落架区域着火
(1)地面人员用化学干粉灭火剂从机轮的前后方向接近机轮灭火,不准站在机轮的侧面(防止轮毂破裂伤人)。
(2)除非在不得已时才准使用水、二氧化碳和泡沫灭火剂(因为这些灭火剂可能使轮毂破裂,轮胎爆破)。
(3)火焰熄灭后,要等机轮完全冷却后才能接近机轮和进行检查。
2、人体着火时:受害人应尽快撤离火区,撤离时不要惊慌奔跑,并尽可能屏住呼吸。可在地上打滚,裹以毡布,或用水喷灭火。使用化学干粉,泡沫灭火瓶或高压水龙头灭火时,要离开受害人约10米远的地方,喷射受害人的身体中部,受害人用手捂住脸,以防受伤。明火扑灭后应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第三节 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包括易燃性材料的使用、储存及处置安全要求;有毒材料的使用及处置安全要求;对气象雷达波防护的安全要求;维修人员听力和视力保护安全要求;高空作业安全工作程序。
一、易燃性材料防护
易燃性材料指开杯燃点低于130F(54.4C)的任何材料,例如各种酮类材料和酮溶剂、酒精类、石脑油、各种漆类材料和稀释剂、汽油、煤油、干燥剂、涂布油、各种清洗液和其他挥发性溶剂等。
1、 在现场使用的易燃材料,只能存放在合格的,不渗漏的有盖容器内,除有专门规定外,不准使用易燃材料的混合液。
2、 使用易燃材料应远离明火、火花、电器开关及其他火源。使用易燃材料的房间或区域严禁吸烟,并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工作人员不得穿着化学纤维的衣服和使用化纤材料的抹布,衣袋中不要装打火机。
3、 使刚易燃性材料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必要时,工作人员应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使用有毒性材料应避免直接接触皮肤(戴防护手套或使用其他防护材料)。
4、 由于接触易燃材料而引起病态反应后应立即脱去被沾污的衣服,沾污的地板设备应用水冲洗,受影响的人员要移到新鲜空气中去或立即请医生治疗。
二、有毒物质防护
飞机维修中经常接触的有毒材料包括:含四乙基铅汽油、液压油、泰氟隆、水银、环氧树脂、聚脂树脂、氟里昂、镍铬电池、电解液、电镀液、玻璃纤维、各种类型的清晰液、
氧化碳、氮气、四氯化碳、农药和杀虫剂。
l、 不得穿用被四乙基铅汽油浸透的衣服,避免身体直接接触汽油,当身体接触汽油后,应用肥皂水清洗,汽油进入眼内应用低压流水或橄榄油冲洗眼睛,严重时应请医生治疗。不要用含四乙基铅的汽油做清洁和洗涤剂,需要检查油量和加油时,工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位置。
2、 液力油带有强烈的刺激性、腐蚀性,维修人员接触液力油时应在手上涂上油膏或戴上防护手套(特制),必要时应戴上工作眼镜,要避免身体直接暴露在油雾中,如果皮肤,眼睛接触了液力油应用清水彻底洗干净,必要时请医生处置,当误喝入人体内时应立即请医生处置。
3、 接触环氧树脂、酚醛树脂、氟里昂、电池液、电解液、电镀液、玻璃纤维等有毒物质时应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当工作场所(工作间)聚集有上述物质的雾气时,应打开通风设施。
4、 维修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避免直接接触水银,接触水银后一定要洗净手和衣服,在洗手之前,不要吃东西、吸烟或擦鼻子。在水银污染区工作,要有足够的通风,以避免吸入水银蒸汽。所有在清除水银过程中用过的设备、工具,应用肥皂水、热水或蒸汽清洗。
三、雷达波防护
飞机在机库或其他覆盖物内时,不得接通雷达工作电门,除非:使雷达发射机不工作:波束对准吸收防护装置,这种装置能有效地消耗或分散射频能量;天线处于直接对准打开的机库门和避开300英尺(90公尺)以内的障碍物(如其他飞机,汽车或大的金属物体)的方向,否则会损坏接收机。
l、 在下列情况下不准打开气象雷达:在100英尺(30米)内有飞机加(放)燃油。处于射频(RF)状态。在天线50英尺(15米)内有人,处于射频(RF)状态。没有天线,除非接上假载荷。飞机前方300英尺(90公尺)以内有金属障碍物(如其他飞机,汽车或大的其他金属物体)。
2、 任何时候都不允许人员站在处于发射(RF)状态而又旋转的雷达天线的前面和附近,除非天线向上,避开了地面人员和附近的障碍物,不允许人员站在距雷达天线50英尺(15米)以内的地方。
3、 在进行雷达试验时,应安排专人注意飞机周围不允许人员进入射线影响范围以内。
4、 不得在飞机上对气象雷达作任何内部校正,校正工作仅允许在电子车间进行,并有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电击,没有用接地卡子和高压电绝缘探头释放高压电以前,不要在雷达部件上工作。
四、听力防护
当发动机在高功率(85%最大巡航推力)或更高状态运转时,距飞机:50公尺一应使用耳套和耳塞,50至120公尺一应使用耳塞。
当发动机在低功率(85%最大巡航推力以下),例如客机坪运转,低功率试车,滑行时距飞机:10公尺内一应使用耳套和耳塞,10至50公尺内一应使用耳塞。
五、眼睛防护
在下列环境中工作或操作下列机器设备时,应戴上合适的防护眼镜: l、 铆接、錾凿、打孔、冲压,以及用软金属工具敲击的工作等。
2、 弯曲、成形、矫直、紧装配等用金属手动工具对设备和材料敲击的工作。
3、 切割时会甩出碎屑的工作,不仅直接操作的人员要戴防护眼镜,在其周围工作的人员也需戴防护眼镜。
4、 用手动工具锯、钻、刮和木工的刨削工作。
5、 操作砂轮机、喷砂机、抛光机和金属丝砂轮时。
6、 操作车床、铣床、锯床、刨床、磨床、拉床、电火花加工机床、冲床等。
7、 使用圆锯、径向锯、粗齿锯、带锯、榫锯、斧、刨、挖刻工具、砂磨机和电钻之类的木工机械时。
8、 在酸、碱喷洗和其他有害液体或化学药品作业时必须戴上面罩(如充电、电镀车间)。 9、 焊接和等离子喷涂,需有适当色泽的扩目镜,头盔或面罩,弧焊或氦(氟)弧焊时,应戴焊接头盔。
10、 在强烈阳光照射的机体表面或雪地条件下工作时:需配戴适当色泽的护目镜。 六、高空作业防护 操作高空设备的人员,必须受过相应的培训,并持有高空作业许可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高空作业人员要求:
1、 执行高空作业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任何被医学上视为不适合高空作业之病症:不得带病作业。
2、 执行高空作业人员,在执行高空作业前,要学习相应高空设备上的有关提示/允许/禁止事项,并遵照执行。
3、 执行高空作业人员,要拴系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的高空保险带/绳。 4、 执行高空作业时若发现意外,马上停止一切作业,立即上报。
第四节 设备使用程序
1、 对于设备,使用者在使用前应检查其工作是否正常。
2、 维修设备,如工作梯、千斤顶、拖杆及各类特种车辆必须保持完好和清洁,工作结束后应按规定放回到规定的区域内,机动设备应将动力源关断,备有刹车和稳定装置的设备应将其放在规定的状态。
3、 工作梯、特种车辆(如:客梯车)停放时,不能直接接触飞机(一般应保持1—3英寸距离)。
4、 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工具设备,使用者需填写工具设备丢失/损坏/故障报告单;详细写明工具设备的故障情况,以便没备维修人员检查和修理,防止损坏的工具设备失控。
第五节 红色警告标记 5.1 目的
红色警告标记的目的是提醒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禁止扳动挂牌的电门、开关、手柄及使用挂牌的零部件、附件或设备,及时取下有关工具设备,以免损坏机件、增加工作困难或危及维修及维修人员人身安全。
5.2 红色警告标记的分类
1、红色警告飘带:挂附于飞机起落架安全销、各种管套、专用工具等上面的红色标记,用于提醒维修人员在飞机起飞前取下。
2、红色警告牌:用于规定禁止操作、禁止使用、缺件信息的红色警告标记。 3、红色警告牌的形式及填写要求
(1)对于警告人们不要操作的警告牌应声明:系统/组件危险!不要操作!挂牌人员必须签署姓名。
(2)对于缺件或零部件不完善的部位使用的警告牌应申明:此部件/系统已拆除,不能使用。写明拆下零部件的名称、件号、日期、或其他说明,挂牌人必须签署姓名。
5.3 飞机在下列情况下须使用红色警告标记
1、当操纵面不能使用或没有连接好,需将红色警告牌挂在操纵杆(盘)和未完好的部件上。
2、当发动机未加滑油,液力系统未加液压油,某些部件未安装好,需将红色警告牌挂在相
关的操纵电门上和未完好的零部件部位。 3、在缺件的部位挂上红色警告牌。
4、在任何不希望操纵的控制电门或跳开关上挂上红色警告牌。 5、安装/连接软管、管路、钢索、拉杆、导线等工作中断。 6、使用堵头/盖,校装销、安全销、夹板等。 7、舱门打开。
8、客舱座椅不能使用。 5.4 红色警告标记使用注意事项
l、红色警告牌应挂在明显易见的部位。
2、红色警告牌通常挂在驾驶杆、操纵杆、电门、开关、手柄上,或直接挂在有故障的零部件上或缺件的安装座上。必要时,在相应的零部件上同时挂上红色警告标记。
5.5 红色警告标记的去除
1、红色警告标记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及时去除开妥善处理。
2;正常情况下红色警告牌的撤除应由挂牌的签署人;如因工作安排等原因,挂牌人无法在现场撤除警告牌,挂牌人在离开工作现场前必须委托或指定现场其他工作人员代其撤除。(注:维护手册中对红色警告标记另有规定时,应遵守手册的要求。)
第六节 静电安全
飞机和人体可能带有静电,例如尘粒、冰雪乃至于空气流过金属表面,滑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