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八八八八有限公司 良好操作规范GMP **-HACCP-2006 第A版第0次修改 第 1 页 共 11 页
一、环境卫生的要求
1.1 厂区环境
1.1.1 厂房远离可能污染食品的有害场所,且周围无物理、化学、放射性的污染源。 1.1.2 厂区道路通畅,主要通道铺设水泥;厂区环境优美,绿化良好,排水系统畅通,地面
平整无破损,不积水,不起尘。 1.1.3 厂区无不良气味、无有毒有害气体;
1.1.4 厂区禁止堆放不必要的器材、物品;禁止饲养畜禽;消除害虫的孳生地。
1.1.5 厂区厕所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设施,墙壁、地面铺设六角砖,易清洗消毒并保持
清洁卫生。
1.1.6 废弃物下脚料必须放入专用的、不渗水、有盖的容器中,应远离车间仓库,并及时处
理、清除。
1.1.7 生产过程中废料的排放或处理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1.1.8 公司按工艺要求合理布局,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
1.1.9 厂区环境的卫生监督由检验科负责,发现有不符规定的状况出现,应立即责成卫生负
责单位改善,并跟踪改善效果。记录于《厂区每日卫生检查记录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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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八八八八有限公司 良好操作规范GMP **-HACCP-2006 第A版第0次修改 第 2 页 共 11 页 二、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
1 健康检查 加工人员及有关生产、质量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加工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工作,同时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2 健康要求 凡患有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在加工车间工作: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如车间加工人员临时患有上述疾病时,应主动向车间领导人报告,以便调整工作或作妥善处理。
3 受伤处理 加工人员手部受刀伤或其他外伤时,应用牢固、不脱落、颜色明显、不褪色的防护套保护伤口,方能继续工作。
4 洗手要求 加工人员遇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工厂应有监督措施: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以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5 个人卫生
5.1 生产加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5.2 加工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物带入车间;进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每天更换,并由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5.3 加工人员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工作鞋进入与生产无关的场地。 5.4 严禁一切人员在车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涕吐。
5.5 加工人员原则上不戴手套操作,但特殊状况时(如受伤、从事的工作需要)可戴易清洗消毒的胶手套操作。手套应完好,并应同手部洗手程序一样清洗、消毒,以防止污染食品。 5.6 非加工人员: 非加工人员经获准进入加工车间时,也必须遵守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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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八八八八有限公司 6 人员培训:
良好操作规范GMP **-HACCP-2006 第A版第0次修改 第 3 页 共 11 页 检验科负责对所有直接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指导,以使他们达到其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卫生标准要求。通过食品卫生的培训使每个人意识到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及食品安全的要求,以及个人所担负的任务和责任。依据相关文件(GMP、SSOP、HACCP计划书)对不同人员进行培训以满足培训要求:
a) 卫生管理员; b) CCP点监控人员; c) 品管、生管;
d) 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人员; e) HACCP小组人员等; f) 作业人员
培训的有效性通过考核的方式进行定期的评审,同时在日常的监督和检查中不断强调,以保证卫生程序得以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对于培训内容的适用性、有效性要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的复查,必要时进行修订以保证所有直接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人员均明确保证食品安全性和质量所必需的操作程序。(见《人员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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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八八八八有限公司 良好操作规范GMP **-HACCP-2006 第A版第0次修改 第 4 页 共 11 页 三、车间及设施卫生的要求
1 车间按工艺流程要求布局合理,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无交叉污染环节。
2 车间的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应有明显的标示区分、隔离分流。 3 车间地面采用无毒、坚固、不渗水建筑材料如水磨地板砖或瓷砖。地面平坦无裂缝,易于清洗消毒,以水冲洗的车间地面应有一定坡度,不积水。排水系统畅通,易于清洗,排水及通风口设置沙网或铁丝网以防虫蝇及防鼠;排水口采用U型设计,以避免外界臭气和有害动物的侵入。
4 车间墙壁、天花板应使用无毒、防水、防霉、不渗水、不脱落、平滑、易清洗的浅色涂料。墙角、地角、顶角应有一定的弧度。
5 车间门窗应以平滑、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的坚固材料制作,要严密不变形,生产过程经常开闭的门窗应设有防虫蝇装置(如风幕、窗纱等)。内窗台应有斜度与水平面下斜。 6 车间内光线充足,照明设施的亮度以不改变被加工物的本色为宜。一般生产区域光照强度应为110 lx以上。
7 车间内位于生产线上方的照明设施应加设防爆灯罩或采用其他安全型照明设施,以防灯具破裂时污染食品及容器。
8 对于包装车间,应有适当温度、湿度控制及显示装置,以利于温度、湿度的检查并控制在生产所需范围内。
9 车间供电、供水及排水系统应能适应生产需要。作为储水设备用的水塔应要定期清洗消毒。供、排水管应有明确的标示。
10 包装车间应装有换气或空气调节设备,进、排气口有防止害虫侵入的装置。
11 生产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应设专库存放,标示管理并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消毒,
并设有防霉、防鼠、防虫 蝇设施,内外包装材料要分开存放。 12 机器设备运行平稳、无漏油漏气现象。 13 车间地面和设备表面必须保持清洁。
14 设备设施应有相关设计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润滑油、水不得滴漏于车间地面上。 15 车间生产每班应定期清理机械设备和其他设备中的滞留物料,防止霉变。设备和管道必
须严密,防止粉尘外扬。
16 采用湿法清理工艺时,应有直通沉淀池的污水排放管道,并保持畅通,废水不得外溢。 17 厂区内的垃圾应储存在密闭垃圾桶中,集中存放在“垃圾存放处”,并定期清理出厂。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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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八八八八有限公司 良好操作规范GMP **-HACCP-2006 第A版第0次修改 第 5 页 共 11 页 圾桶应经常消毒,不得孳生害虫。
18 车间入口、加工区及包装区分别设置有足够的洗手消毒设施,一般以10~15人一个为宜。
洗手的水龙头为感应式开关,避免人手重新污染的可能性。消毒剂浓度适宜,并由检验科负责监控,记录于《车间每日卫生检查记录表》中。具体操作见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5.0 洗手消毒和厕所卫生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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