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套表)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及报名表
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2010级、2011级学生选拔工作方案
南京工业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土木工程专业是俩个首批试点专业之壹。根据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土木工程专业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大壹、大二年级中全面实施“卓越计划”。另外组织试点班作为补充,补充少量课程、单独安排班主任、指导教师。现把2010级、2011级本科生进入“土木卓越计划”培养选拔方案通知如下: 壹、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借鉴世界先进国家高等工程教育的成功经验,系统改革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创建有中国特色的工程教育模式,将参和计划的学生培养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卓越土木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模式
我院土木工程专业开始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按照“土木卓越计划”要求培养,在原有土木工程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通过校企联合培养、和企业合作建设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多途径开放高水平科研平台等途径,切实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培养,切实提高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为学生早日成为我国土木工程行业急需的卓越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选拔名额
在2010级、2011级土木工程专业各选拔60人左右,分别组成“土木卓越计划”试点班。
四、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
1.品德优良,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立志成为土木卓越工程师。
3.具备较好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力学基础。
4.在科技创新、工程实践、组织管理某方面能力突出的,优先录取。
2010级学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需满足年级排名前60%,且累计补考不超过2门。 五、相关工作安排 1.宣讲会
时间:2011年11月30日晚上6:30 地点:逸夫图书馆壹楼报告厅 2.报名
申请人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选拔报名表》(附件1),于12月5日下午3点之前由各班班长交至土木工程学院办公室(地坤楼304)。
报名表可在土木学院网站下载。
3.咨询电话:58139856,58139854、58139488
4.学生选拔
(1)审查:由土木工程学院进行初步审查,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按招生人数的1.2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由“土木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包括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团队精神以及实践动手能力等。
(3)每个班级选拔人数最多不超过12人。
(4)名单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入选名单,且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入选名单上报教务处,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管理和考核
“土木卓越计划”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管理,试点班单独配备班主任、专业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参加“土木卓越计划”试点的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须服从企业管理规定,企业负责对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进行考核和评价。
七、退出机制
试点班将本着“严进严出”的原则,通过警示、监控等手段努力使进入试点班的学生都得到良好的培养,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习。有下列情况的试点学生须退出试点班:
1.在试点班学习期间,学习过程中如出现学籍警示,即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将取消其试点资格,其学习警示记录计入后续学习过程。
2.在试点班学习期间,出现考试违规者,取消其试点资格,且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企业学习阶段,不服从企业管理规定,影响恶劣或造成责任事故者,取消其试点资格,且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在企业学习阶段,经过课程考评和企业认可等各方面的考评,综合考评不合格者,取消其试点资格。
5.学生若确因客观原因,难以适应“卓越计划”要求,能够提出书面申请退出试点班,经“卓越计划”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退出。 退出试点班学生,在试点班学习过程中已取得的成绩和学分继续有效。
八、本方案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