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
纳税人识别号: 3 5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编号: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报备项目 情况说明 (可另附页) 报备项目备案内容 有效期起 2011年1月1日(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填写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至第三年和第一笔收入所属年度起第四年至第六年)(年度备案时填写享受优惠的年度) 有效期止 征前减免(优惠)方式 减免(优惠)种类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渔业项目减半征收所得税 按幅度减免(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备案时) 按额度(年度备案时) 减免(优惠)幅度、额度、优惠税率 (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填写减免幅度如100%或50%) 年度备案时填写当年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所得全额或减征所得的50%) 2011年12月31日 减免税(优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或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半征收所得税 说明应包括内容:报备优惠的依据、范围、期限、数量;优惠项目会计核算情况,能否准确划分优惠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涉及分支机构的优惠项目,总机构还应填报分支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某** 经办人: 某** 2012 年1 月10 日 第一次获利时间 报备项目名称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 当年减免额(年度报备事项填写) 200,000 生产经营期限 生产经营范围 1999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商业批发、零售 开业时间 1999年1月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登记号 所属年度:2011年 金额单位:元
企业名称 生产经营地址 办税人员 某** 联系电话 福州***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路**号 *** 邮政编码 350001 3501001002959** 目所得或从事农、林、牧、原因 减免税(优惠)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实施条例八十六条,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减免所得税 声明 此备案资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填报的,报备事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是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同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某**
2012年1 月 10 日 签收 税务机关受理备案仅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查验、不改变纳税人依法准确申报的责任。 受理人员(签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已备案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报备按照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本填表说明打印在表格背
面。
二、一个纳税人同时备案多个优惠项目的,应按事项分别备案。纳税人分支机构涉及的优惠项目,由总机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表一式三份,受理后一份退还给企业留存、一份随同附列资料归档、一份留办税服务厅定期分项目装订成册后备查、。
四、纳税人应使用A4纸报送资料,按附件所列顺序逐页编号并装订。凡报送的资料属于复印件的,纳税人应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 并加盖公章。
五、报备项目情况说明:
1.分优惠项目说明享受优惠的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2.分优惠项目说明会计核算水平,能否准确划分优惠项目与非优惠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
3.涉及分支机构的优惠项目,总机构还应填报分支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4.上一年度所得税优惠享受情况。 六、报备项目备案内容填写说明: 1.减免(优惠)种类,可选填:
(1)高新技术企业减免(2)小型微利企业减免(3)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4)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5)安全生产设备投资额抵免(6)从事农林牧渔业免征所得税(7)从事农林牧渔业减半征收所得税、(8)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项目投资经营所得(9)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10)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11)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12)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13)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1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15)国债利息收入免税(16)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17)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优惠(18)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19)特殊重组(20)其他减免。
2.减免(优惠)原因:符合相关税收政策享受减免(优惠)
3.征前减免(优惠)方式选择:按幅度(6、7、8、9项优惠在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备案时选择、18项在取得资格备案时选择),按额度(1、6、7、8、9、18项在年度汇算申报备案时选择;3、4、5、10、11、12、13、14、、15、16、17、19项备案时选择),优惠税率(1项在取得资格备案时选择、2项在年度汇算申报备案时选择)
4.减免(优惠)幅度、额度、优惠税率:按幅度的选择1(免税)、0.5(减半征收)、0.9(18项在取得资格时填写)、其他(优惠幅度/原幅度);按额度的选择依法纳税调整减少额、抵免税额(3、4、5项);按优惠税率的选择:0.15(1项在取得资格时填写)、0.2
或0.1(2项选择填写)、其他按实际执行的优惠税率填写。
5.有效期起止:6、7、8、9项优惠在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备案时填写涉及的相关优惠年度、1项、18项优惠在取得资格备案时填写证书有效期起止、其他事项的报备填写汇算享受优惠的当年。
6.减免税(优惠)政策依据:明确注明依据的各项相关优惠政策的文号及条款序号。 七、纳税人自主依法选择选用减免(优惠)项目,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进行减免税(优惠)申报。 八、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