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会计员岗位职责 A/0 1/1
1.1 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使用会计科目。
1.2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报表,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1.3 建立、健全各类帐簿,定期入帐、汇总、核对,做到帐目清楚,帐帐、帐证、帐表相符。 1.4 审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的发放。 1.5 负责国税、地税的纳税事宜。
1.6 负责管理处各类发票、收款收据的领发、核销。 1.7 参与财产清查,认真填好盈亏报表,及时进行处理。 1.8 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保守机密,维护公司利益。
1.9 运用正确的计算方法,对管理处的水电收支进行核算、分析。 1.10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005出纳员岗位职责 A/0 1/1
1.1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其它帐目,定期核对,做到手续完备,日清月结,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银行存款需每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2 定期对管理处的现金收、付、存工作进行稽查;
1.3 定期对管理处开出的票据进行稽查、核销工作,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解决; 1.4 严格空白支票及盖章的票据的管理,设立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 1.5 严格财务印鉴的管理;
1.6 按规定对保险柜存放的现金及相关票据进行管理,并保管好钥匙;
1.7 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支出款项均需经财务部部长、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领导审批,不得挪用公款或私自借支。
1.8 负责公司员工工资表的编制、汇总,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奖金等。 1.9 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1.10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006收款员岗位职责 A/0 1/1
1.1 收款员要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1.2 熟悉小区的单元户数和面积,管理费、水电费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1.3 收费时必须使用统一发票,记帐要日清月结,认真做好财务核算,报表、对帐工作,准确无误。
1.4 负责管理处考勤情况汇总,审查工资和奖金的发放。 1.5 不得截留挪用公款,违者按贪污论处。
1.6 收取的支票要认真检查正确性,对票据不符的用户则要求对方出具证明。 1.7 负责管理处的财产、用具的保管和登记工作。 1.8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007财务监督制度 A/0 1/1
为认真贯彻执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以业养业”的财务收支方针,完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企业化管理机制,提高物业管理的经济效益,特制定财务监督制度。
一、管理处按月向公司报送财务月报表,财务季度报表每季向全体业主公布;半年度财务账目经管理处主任和物业公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全体业主公布;年度财务帐目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全体业主公布。
二、管理处半年账目于7月20日、年度账目于次年1月20日在住宅区内宣传栏上向全体业主公布。管理处主任在业主大会期间向大会作“年度帐目开支说明”。
三、业主、承租人和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对公开的帐目可以提出质询,或向公司、福田区房管局和市住宅局投诉。公司和管理处在收到质询后三日内给予答复。
四、向业主收取的管理服务费,在近期严格按照市住宅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发布的指导收费标准执行,并通过《住户手册》广泛宣传,家喻户晓。根据企业发展、管理标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物价指数的上涨,今后管理服务费的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由业主管委会通过后执行。
五、公共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和公开公布办法将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六、管理处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文体娱乐设施收费标准,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低于同行业收费标准执行。
008财务制度 A/0 1/6
1.0 目的: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正确进行经济基础核算,保证财务运作符合《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房地产与施工企业的有关财务制度、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2.0 资金的管理 2.1 资金
2.1.1 公司资金是由XXX投资公司全资投入,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公司对其依法享有经营权,可用于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及其它资产占用;
2.1.2 投资者对企业的净资产享有所有权,并分享利润及承担风险和亏损。 2.2 借入资金
2.2.1 审批: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向总公司借用资金时,首先填写“资金运用审批单”,注明款项用途、金额,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一般情况下不采取借用方式。 2.2.2 借款
⑴ 个人借款:因业务需要出差、采购办公用品、零星支付款项等,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付款申请书”注明借款用途。
A.个人借款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需征得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报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
B.凡个人借款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 ⑵ 个人借款期限 从借款之日起:
A.出差人员回公司七天内必须报销冲回其所借款项;
B.购买办公用品、零星采购等三天内报销冲回所借款项(节假日顺延); C.临时周转借款,在半月内归还,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⑶ 原则:所借款项必须如实按用途购买,不得转为私人帐外款。 2.3 结算资金
2.3.1 公司与外单位的往来帐目,应认真登记及时结算,每年核对一次,对应收款项应控制其限额和收回时间;
2.3.2 各管理处应做到应收尽收,及时结清与业主和其他欠款户欠款,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回收,避免造成长期欠款,引起公司资金不良循环。
2.4 货币资金:公司的货币资金(现金、各种银行存款)收支均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如现金管理条例、国家规定的各种结算方法。
2.4.1 除发放工资、奖金、福利、出差费用使用现金支付外,原则上用支票支付; 2.4.2 公司现金库存每天不得超过20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当天存入银行;
2.4.3 领用空白支票,须事先注明限额、日期、用途,所有的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必须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