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六条纪律规定包保责任状
执行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六条纪律规定包保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东台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四项禁令》等教育法规文件精神,加强教育行风、干部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经研究决定,制定《洋唐镇中学执行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六条纪律规定包保责任状》:
一、六条纪律具体内容:
1.坚决不从事有偿家教和在家中留宿学生。坚决不暗示、动员、组织或参与组织学生在校内外接受有偿补课;坚决不以任何理由留学生在家中食宿。 2.坚决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不违背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侮辱、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上课的权利。 3.坚决不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坚决不以任何名义要求学生购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使用的教材,坚决不组织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坚决不诱导学生购买教辅用书或其它商品。
4.坚决不以教谋私。坚决不训斥学生家长,坚决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事谋利,坚决不通过任何手段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坚决不接受学生家长的馈赠和吃请。
5.坚决不违反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分工,履行岗位职责;严禁无故迟到、早退、旷职,工作期间坚决不擅离职守,不上*炒股、聊天、玩游戏、查阅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进行上课等教学活动时必须关闭手机。
6.坚决不玷污师表和教育形象。坚决不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不参加非法组织;坚决不工作日午间饮酒和酒后进入课堂,杜绝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不编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利用*络等任何手段散布或传播有损教育形象、危害教育稳定的言论。 二、当事人责任追究: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一律调离原工作单位;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职称实行高职低聘,三年内不评优和评聘高一级职称。
2.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以教谋私、违反劳动纪律、玷污师表和教育形象,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负责人及包保人责任追究:
1.教师违反六条纪律规定,对学校和学校负责人追究管理责任,取消学校和校长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对校长进行降职处理,直至撤销领导职务。
2.一旦发生违纪违规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同时追究包保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人(签字): 中层包保人(签字): 校级包保人(签字): 校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