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申请表
镇名称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镇域面积 (平方公里) 农业主导产业 2024年农业产值(亿元) 2024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亿元) 2024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值 108 1、官渡唆螺 7.32 15.34 主导产业产值(亿元) 湖南省浏阳市官渡镇 苏杨辉 13574188024 人口情况 (万人) 3.2 2、蔬菜+观光 1、1.75 2、1.52 国家级 3 个 省 级 1 个 地市级 3 个 2.1:1 镇域内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数量(个) (附证明材料) 主要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情况(附证明材料) 绿色食品认证 √有 □无 (如有:有 2个,产品名称:湾胜红薯尖、车花藠头) 有机食品认证 □有 √无 (如有:有 个,产品名称: ) 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 √有 □无 (如有:有 2 个,产品名称:浏阳金桔、浏阳蒸菜) √有 □无 有无编制镇域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如有,请附证明材料并扫描附后) 县级相关支持 政策情况 (附证明材料) 1、《浏阳市规范与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发展的实施办法》(浏政办发〔2016〕20号); 2、《关于发展种植养结合型生态循环农业的指导意见》(浏政办发〔2016〕35号)、《浏阳市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浏政办发〔2017〕13号);3、《浏阳市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村庄规划提质工作方案》(浏政办发〔2016〕99号); 4、《浏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浏政办发〔2017〕110号)、 5、《关于印发浏阳市深化统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五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浏政办发〔2024〕18号); 6、《浏阳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浏政办函〔2015〕97号) 7、《浏阳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浏政办函〔2016〕1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浏政办函》(〔2016〕15号); 9、《浏阳市整合涉农资金实施管理办法》(浏美办发〔2017〕4号); 10《浏阳市全域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浏办发〔2016〕9号) 11、《浏阳市现代农庄建设扶持奖励实施办法》浏农办联发(〔2016年〕4号)。 乡镇农村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 3.65 县级农村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 3.18 主导产业 基本情况 (300字以内) 产业融合 发展情况 (300字以内) 联农带农机制 (300字以内) 1、官渡唆螺。唆螺是官渡最具特色的官渡美食,官渡人爱吃唆螺的习惯从古一直流传至今,其制作工艺已流传1400多年,现已入选“浏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唆螺文化馆、稻螺共生种养基地、唆螺佐料种植基地、唆螺电商销售平台和唆螺一条街等构建官渡唆螺全产业链,带动官渡境内所有餐馆酒店和每家每户制作唆螺。当前官渡年消费唆螺350万斤,预计到2024年官渡唆螺需求将达到500万斤。 2、蔬菜+观光。全镇共种植蔬菜6500亩,主要集中在竹南村、南岳村、新云山村,年产值达1.5亿元。湾胜红薯尖、车花藠头2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龙头合作社有雄丰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鑫联蔬菜种植合作社、裕和蔬菜种植合作社和车花藠头合作社,共带动1560农户参与。同时采取旅游+的方式,将蔬菜产业与旅游产业进行有效整合,打造集种植、采摘、体验和观光于一体的观光蔬菜产业。 将现代农业与观光农业有机结合、将农事体验与生态休闲有机结合、将自然景观与农耕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田园+公园”的开发模式,做优做精乡村旅游,让官渡的好山好水转化为农民的聚宝盆。全力培育吃官渡唆螺、玩水上乐园、赏紫薇花海、看古镇夜景、住田园民宿、购官渡素食菜的乡村旅游产业体系,形成桂园国际度假村—原乡花海—中州屋场—特色水果观光采摘基地—官渡古镇—狂野水世界—嘉园度假山庄—紫薇观光带—南边生态农庄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我镇乡村旅游日有风景、夜有风情、游有风俗。2024年共接待游客20万人次,同比增长30%以上。 建立入股分红机制,农民以拥有的土地、技术折价入股,业主以投入的资金折价入股,所得收益按入股比例分红;建立适度规模经营机制,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懂种植技术和有种植意愿的农户以家庭为单位,进行适度规模经营,由龙头企社统一销售;建立订单生产机制,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建立土地托管机制,企社预先保底收入,并对被脱管户优先用工,盈余的部分收益再次分配给托管农民。 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500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发展投资1750万元,占总投资的50.0%;第二产业发展投资1050万元,占总投资的30.0%;第三产业发展投资750万元,占总投资的20.0%。 项目建设资金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其中申请省级资金1000万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60万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1940万元(拉动企业、合作社和农民资金1940万元)。 支持内容及 资金测算 申请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意见 (县级财政部门) 推荐意见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推荐意见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推荐单位 (省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