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辩稿
首先由我来总结一下这场辩论:我们发现对方辩友似乎理解错误了这个辩题,对方辩友一直强调社会利益,对方辩友眼中的辩题其实是社会是否应该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对方一直是站在社会的角度;其实不然,我们的论题中并不涉及社会这个词,我们的论证主体其实是年轻人,我们应该站在年轻人的角度,看年轻人的个人发展,这样来看在我们的这个论题下为自己而活与不为自己而活明显是为自己而活能让年轻人受益更多。
对方辩友认为为自己而活不利于社会进步与个人发展所以不能倡导,我方已经论证出来了为自己而活有利于个人发展,所以对方辩友的逻辑在于不利于社会进步与个人发展中任何一个就不应该倡导,但是这样真的对吗?我们之前倡导计划生育,这个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但是对于一个父母而言,减少了孩子就少了一份未来生活的支柱,他并不利于个人发展,那么这个在当时就不应该倡导了吗?所以我方认为对方辩友的标准值得再商榷。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我方的论点,我方认为为自己而活有利于年轻人独立思考和能让年轻人更加积极的发展自己。为自己而活的前提是有一个目标,所以为自己而活可以促使年轻人树立一个人生目标,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年轻人独立思考,这就是一个训练的过程可以促进我们独立思考,使我们具备独立思考的意识,这样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年轻人会首先进行思考,年轻人不再是其他人的附属品,活出自己,产生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不是延续父母或其他人的想法。其次为自己而活追求的是自己内心中最迫切的需求,基于这样的需求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会拥有更大的热情,这样我们不会再是三分钟热度,忠于自己的事业,这样所能创造的价值与幸福感是不为自己而活达不到的,所以应该倡导年轻人为自己而活。
我们现在有太多的年轻人没有一个明确的生活目标,他们人云亦云,听从父母的话,把父母的想法当成自己的人生目标,结果成为父母生活的延续,父母与别人总不能干预我们一辈子,到了离开父母的时候却发现自己难以下决定。我们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不是父母的附属品,我们需要活出自己。不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