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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系统安装及施工
7.1系统集成商的责任
7.1.1系统集成商负责提供:
? 安装布线系统(线管、线槽、配线架等)必需的设备 ? 所有的电缆、光缆及接插件 ? 根据标书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跳线
? 根据标书要求,如果必须将有源设备(如网络交换机、集线器等)安装在设备间,系统集成商
负责保留有源设备的安装空间
系统集成商将尽可能利用已有的设施,包括: ? 建筑物之间的电缆槽道或管道。 ? 筑物内部的垂直主干线槽、水平线槽等 ? 设备间
其它必要的设施由系统集成商安装。
7.1.2系统集成商需要提供以下安装必须的设备和工具:
? 建筑物之间及建筑物内部电缆槽道或管道的安装 ? 电缆的敷设
? 电缆在配线架及工作区信息插座的端接 ? 系统测试工具
7.1.3系统集成商提供以下文件:
? 系统安装过程中:电缆路由平面图、设备间平面图 ? 系统测试过程中:测试设备的使用手册 ? 系统竣工验收时:竣工报告、验收报告
7.2系统安装规范及工艺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必须保证人身安全,保证有源设备的使用寿命和不间断地正常工作。
布线系统和设备的安装必须为以后系统的扩展留有余地。
设备间中安装的配线架或机柜必须牢固可靠,具有足够大的空间;便于管理和维护。 系统集成商将根据用户建议的功能提出系统安装的可行性。
7.2.1链路与设备必须具有保护措施以防止干扰:
? 将所有不同的设备接到同一个保护地 ? 使用封闭或半封闭的金属线槽
? 综合布线电缆与电磁干扰源(如日光灯等)保持最小30cm的间距。如果不可能保持这一最小间
距,则需要采用封闭金属线槽。 ? 将弱电设备远离强电线路
7.2.2综合布线电缆与强电电缆的最小间距应遵循的规定:
对于UTP电缆,按照EIA/TIA标准规定如下:
条件 <2kVA 电力线无屏蔽或电气设备安装在开放的或非金属管槽中 电力线无屏蔽或电气设备安装在接地的封闭金属管槽中 电力线封闭在接地的金属管(或等效屏蔽层)中,然后敷设在金属管槽中 76mm 152mm 64mm 152mm 305mm 127mm 最小间距 2-5kVA 305mm >5kVA 610mm
对于双层铝箔屏蔽FTP电缆或STP电缆,规定如下:
条件 <2kVA 最小间距 2-5kVA >5kVA 电力线无屏蔽或电气设备安装在开放的或非金属管槽中 电力线无屏蔽或电气设备安装在接地的封闭金属管槽中 电力线封闭在接地的金属管(或等效屏蔽层)中,然后敷设在金属管槽中 23mm 54mm 108mm 12mm 27mm 54mm 14mm 27mm
7.2.3其它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以上有关最小间距的规定只适用于建筑内部低压供电系统,即交流电压低于1000V。如果
建筑物的供电系统是高压的,即交流电压高于1000V,必须采用光纤链路或在数据电缆旁加平行的接地导线。
如果存在国家或地方的有关电气隔离与最小间距的规范,以最严格的为准。 当综合布线电缆或电缆束与办公设备的强电馈电电缆靠近敷设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 强电馈电电缆的总功率小于1kVA ? 强电电缆与数据电缆不允许混和绑扎
当综合布线电缆或电缆束与办公设备的强电馈电电缆靠近且平行敷设时,如果连接到同一
工作区,应满足以下条件:
? 强电馈电电缆的总功率小于1kVA ? 强电电缆与数据电缆不允许混和绑扎
? 综合布线电缆的整个链路加以屏蔽,工作区跳线采用低频阻断的屏蔽通信,阻断低频成分,
允许高频分量通过
如果干扰源电缆传输功率不超过100VA,非屏蔽或屏蔽综合布线电缆可以与功率电缆贴
近平行敷设,如ISDN、其它数据电缆、CATV电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