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物资调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根据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内部工程物资调拨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效能,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适用范围
此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之间或项目与公司物资之间的调拨。
1.3 管理原则
此管理规定应遵循统筹管理、标准化管理、分类管理、分层级管理原则。
1.4 术语定义
此管理规定中“物资”定义为:可周转使用的物资,包括:木方子、多层板、脚手板、杉篙、钢材、电缆、配电箱、CI用品、安全防护、彩板房等物资。
2 职责分工 2.1 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为工程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物资调拨以及相关手续的管理工作,物资调拨台帐的管理工作,物资调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2.2 财务资金部
负责物资调拨单据的核实、登记、存档、上报的管理工作。
2.3 项目部
负责物资调拨的收发及相关手续的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
3.1 物资调拨价格的管理规定 3.1.1 木方的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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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 长度4m的木方,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以75%
计价,项目转回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资库(以下简称物资库)乘以65%计价。
3.1.1.2 长度3m的木方,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以60%
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乘以50%计价。
3.1.1.3 长度2-2.7m的木方,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以
3.1.1.4 3.1.1.5 3.1.1.6 3.1.1.7 3.1.1.8 3.1.2 3.1.2.1 3.1.2.2 3.1.2.3 3.1.2.4 3.1.3 3.1.3.1 3.1.3.2
35%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乘以25%计价。 长度1.5-1.7m的木方,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
以25%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乘以15%计价。 长度0.5-1.4m的木方,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
以20%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乘以10%计价。 长度接成3m的规格木方,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
乘以45%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乘以35%计价。
长度接成4m的规格木方,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
乘以55%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乘以45%计价。 如果调出时未将木方按规格分类,调出时按各类所占比例(比例由调
入方确认),整体系数相应降低10%-20%计价。 多层板的周转
完整的模板,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以70%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乘以60%计价。(最大值不能超过70元每张)。 宽度在50cm以上的模板,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每立方500元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每立方400元计价。 宽度在50cm以下的模板,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每立方400
元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每立方300元计价。 如果调出时未将模板按规格分类,调出时按各类所占比例(比例由调
出方确认),整体系数相应降低10%-20%计价。
脚手板的周转
长度 4m脚手板,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以80%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按70%计价。 长度3m脚手板,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以60%
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按50%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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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3 长度2-2.7m脚手板,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以
40%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按30%计价。
3.1.3.4 长度1.5-1.7m脚手板,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
以25%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按20%计价。 3.1.3.5 长度1-1.4m米脚手板,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
以20%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按15%计价。 3.1.4 杉篙的周转
3.1.4.1 3.1.4.2 3.1.4.3 3.1.5 3.1.5.1
3.1.5.2 3.1.6 3.1.6.1 3.1.6.2 3.1.7 CI3.1.7.1 3.1.7.2 3.1.8
长度6m杉篙,项目与项目调拨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以80%计价,
项目转回物资库按70%计价。 长度4m杉篙,项目与项目调拨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以60%计价,
项目转回物资库按50%计价。 长度3-3.7m杉篙,项目与项目调拨价格按照年度指导价格乘以40%计
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按30%计价。 电缆的周转
外观完好无破损的电缆,且能周转使用的,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
按照进场原值为基数,乘以80%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按70%计价。 外观部分破损根据检测确定能够通电使用的,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
格按照进场原值为基数,乘以60%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按50%计价。 配电箱的周转
配电箱完好,配件齐全,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物资进场原值为基数,乘以80%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按70%计价。 箱体破损的,配件基本齐全,按照破损程度,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
格按照物资进场原值为基数,乘以40-60%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按30-55%计价。 用品的周转
完好无破损的,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物资进场原值为基数,
乘以70%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按60%计价。 部分破损的根据破损程度,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物资进场原
值为基数,乘以40-60%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按35-55%计价。 钢材类的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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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1 钢材类的周转,项目与项目调拨转出价格按照当天钢材价格乘以90%
计价,项目转回物资库按80%计价。
3.1.8.2 钢材类的周转,钢材类不能使用的材料退回物资库按照当日废品价格
计价。 3.1.9 临时彩板房的周转
3.1.9.1 临时彩板房可周转使用的,项目与项目之间的调拨及项目与中建六局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资库之间的调拨以附件中的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给出的指导价格为准。 3.1.10 其他
3.1.10.1 如有物资在指导价格表之外的,按照物资原值的30%—40%进行划价,
不能周转使用物资除外。 3.1.10.2 项目调回物资库的物资,如不能周转使用,一律按当期废品价格计价。 3.1.10.3 物资库调出物资的价格必须按照项目调回物资价格计价。
3.1.10.4 周转材料和临时设施调出或处置须在《物资调拨单》备注标明原值。 3.2 其他管理规定
3.2.1 除此规定内表格外,其他物资调拨管理用表,执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
局有限公司制定的《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3.2.2 项目与项目之间物资调拨时,装车费、卸车费及运费全部由调入方承
担。 3.2.3 项目有闲置物资时应及时填写项目闲置物资盘点一览表,并报给物资
库,以便内部及时调拨使用。 4 附则
4.1本规定由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4.2本规定自 2015年 1月 1日起实施。 4.3附件
1)物资库物资调往项目部的管理流程
2)项目部物资调回物资库的管理流程 3)项目之间物资调拨的管理流程
4)2014—2015年度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资调拨指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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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资调拨申请单(CSCEC6B-FZ-WZDB-01) 6)出门证(CSCEC6B-FZ-WZ-02)
7)项目闲置物资盘点一览表(CSCEC6B-FZ-WZDB-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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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物资调拨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