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 表C2-1 工程名称 大陆都市农庄B9项目部 施工单位 唐山瑞丰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交底提要 编 号 交底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电焊工技术交底 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雨、雪、风力6级以上(含6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5.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7.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 方可施焊。 8.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 ,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9.焊接铜、铝、铅、锌合金金属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地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 通风。 10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 站在绝缘板上。 11.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12.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1)改变电焊机街头; (2)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 (3)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 (5)更换保险装置;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做现场; (4)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 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3.清除焊渣时应佩戴保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14.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