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行为为成立条件。 3社团法人成立的目的
营利法人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设立的目的是为成员谋取经济上的利益 公益法人 是指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法人。
中间法人 既不以营利为目的,又不以从事工艺失业为目的的法人。
(二)法律上对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 根据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法人可分为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 2非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机关法人 是指从事国家管理活动的各类各级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法人 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各项公益事业的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是指有自然人或者法人自愿组成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有一定的捐赠财产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6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a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法人自然属性的限制c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相互具有差异性
7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亦即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
8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特征:a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在存续期间上是一致的b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受其目的和经营范围的限制c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由法人机关或者代表人实现的
9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是指法人对自己的不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0法人民事责任能力特征:a法人民事责任能力与其他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b法人民事责任能力是对其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
11法人机关 是指根据法律、章程或条例的规定,于法人成立时就产生的不需特别授权就能够以法人名义对内管理法人的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集体或者个人。
12法人机关的法律特征:a法人机关时形成、表示和实现法人意志的法人机构。b法人机关是法人的有机组成部分。c法人机关是依据法律、章程或条例的规定而成立的。d法人机关是法人领导或代表机关。e法人机关是由单个自然人或集体组成的。 13法人机关的种类:
a法人的权力机关 是法人自身意思的形成机关,是决定法人生产经营或业务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关。(如股东大会)
b法人的执行机关 是执行法人权力机关决定的机关,是执行法人意志的机关。(如董事会) c法人的监督机关 是对法人的执行机关的行为实行监督检查,以保障法人意志能得以实现的机关。(如监事会)
14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责任人。 15法人的财产 是指法人独立拥有的财产。
16法人财产的特点:a法人的财产是法人独立拥有、自主支配的财产。b法人的财产是与其组织、发起人或投资人、法人的成员的财产完全相分离的财产。
17法人的责任 是指法人对其在民事活动中发生的债务负责清偿的民事责任。
18法人责任的特点:a法人责任是法人独立承担的民事责任。b法人责任是法人对其自己的债务承担的责任。c法人责任是法人的独立财产承担的责任。d法人责任不能代替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责任。
19法人的设立 是指法人这一组织体的创办或建立。
20法人设立不同于法人的成立,设立是成立的准备阶段,是法人成立的必经程序。 21法人设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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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特许设立主义 法人的设立须经国家立法和国家元首的许可。
b许可设立主义 又称行政许可设立主义,是指法人的设立须经行政机关的许可。
c自由设立主义 又称放任设立主义,即对法人的设立国家不作任何干预,一任当事人自由设立。
d准则设立主义 是指法律规定设立法人的条件,设立人可按此条件设立法人,而不必经行政机关许可。
e强制设立主义 是指国家对法人的设立采取强制设立的政策。 22法人设立的方式:命令设立、发起设立、募集设立、捐助设立 23法人设立的条件:a有发起人或设立人 b须有法律依据
24法人资格的取得:以命令方式设立的机关法人,不须登记,自设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自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均须办理法人登记。
25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在其存续期间内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组织体、组织形式以及其他事项的变动。
法人组织的变更包括:A法人合并 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
B法人分立 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的法人。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26法人的终止 又称法人的消失,是指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不再存在,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
27企业法人终止原因:a依法被撤销 b解散 c依法被宣告破产 d其他原因(如分立、合并) 28法人的清算 是指于法人终止时由清算组织依职权清理该法人的财产,了结其参与的财产法律关系。
清算组织 是依法成立的对终止的法人进行清算的组织或个人又称清算人。
企业法人因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该企业法人民事主体资格消灭,但可以进行清算范围内的活动。 第五章 非法人组织
1非法人组织 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社会组织。
2非法人组织的特征:a非法人组织为社会组织b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c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的条件
3非法人组织的种类:a成立的目的――营利性非法人组织、非营利性非法人组织b其成立是否需
要办理登记――需登记的非法人组织、不需登记的非法人组织
4合伙 是指由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按照共同协议组成的联合体。
5合伙的特征:a合伙是按照共同协议组成的联合体b合伙是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联合体c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d合伙是合伙人共同享受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组织 6合伙的分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普通合伙、有限责任合伙
合伙人的自然属性――个人合伙、单位合伙 合伙的目的和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其他合伙
7合伙的内部关系:a合伙人有出资的义务和管理使用合伙财产的权利b合伙人有合伙事务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c合伙收益的分配权和分担合伙亏损的义务
8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a合伙人以合伙名义进行的活动对外代表合伙b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9入伙 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第三人加入合伙成为合伙人。
10退伙 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而不再为合伙人。退伙分任意退伙和法定退伙。
11合伙的解散 又称合伙的终止,是指合伙终结,合伙人间结束合伙关系。
12法人的分支机构 是指由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设立的一种可以自己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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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机构。
13法人分支机构的特点:a法人分支机构是由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而设立的机构,从属于法人。
b法人的分支机构是相对独立的机构。 c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4个人独资企业 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责任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15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a由自然人一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b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并须经核准登记 c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d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6个体工商户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17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特征:a个体工商户是以户为经营单位的
b个体工商户须依法核准登记
c个体工商户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 d个体工商户以户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e个体工商户的户主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8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保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19农村承保经营户法律特征:a农村承包经营户是以户为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经营层次
b农村承包经营户依照承保合同从事商品经营
c农村承包经营户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
d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经营者对承包经营期间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20非法人组织包括:合伙、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六章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是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指的是作为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a有益性 是指能够满足人民利益需要。
b客观性 是指不依主体的意识而转移。 c法定性 是指由法律所规定。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a物,其中包括金钱和有价证券
b其他财物 c行为 d知识产品
e人身利益 是指人格和身份所体现的非物质利益。 f其他
4物 是民事主体能够实际控制或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资料。 5民法上的物的法律特征:a须存在于人身之外
b须能够成为人力所实际控制或支配 c须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 d须为独成一体的有体物
6物的分类:
a是否有可移动性
动产 是指可以一般方法移动且移动后不会改变或不会损害其价值的物。 不动产 是指不能以一般方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改变或损害其价值的物。 b是否具有自由流通性
流通物 是指允许在民事主体之间自由流通的物。 限制流通物 是指法律对其流通予以一定的限制,仅可在特定主体之间或特定范围内流通的物。 禁止流通物 是指法律禁止其流通,不能成为交易标的物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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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相互间的关系
主物 是指同一人所有的需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发挥作用的两物中起主要作用的物。 从物 是指辅助主物发挥效用的物。 d两物间的关系
原物 为产生孳息的物。
孳息 则是由原物产生的收益。 e使用后形态的变化性
消耗物 又称消费物,是指经一次性使用就会归于消灭或改变形态和性质的物 非消耗物 是指可长期多次使用而不会改变形态和性质的物。 f是否可分割
可分物 是指经分割后并不会改变其性质或影响其效益的物。 不可分物 是指经分割会改变其性质和影响其用途的物。 g交易中确定方式
特定物 指以单独的特征具体确定的物。
种类物 是指仅以品种、规格、型号或度量衡加以确定的物。 h可否由其他物代替
代替物 是指得以同一种类、品质及数量的物代替的物。 不代替物 是指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 7从物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与主物同属一人所有 2须独立成为一物 3须与主物共同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物的作用。
8物在民法上的意义:a物是民事法律关系中最普通的客体b物可决定法律关系的性质c物会影响案件的管辖
9货币 有时称金钱,是指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一种特殊的物。
10有价证券 是设定并证明持券人由权取得一定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 11有价证券的特征:a有价证券与证券上所记载的权利不可分离
b有价证券的持有人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
c有价证券的支付义务人有单方的见票即付的履行义务
12有价证券的种类:
a从有价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上分类 代表一定货币的有价证券 代表一定商品的有价证券 代表一定股份权利的有价证券 代表一定债权的有价证券
b从有价证券所代表的权利的转移方式进行分类
记名有价证券 指示有价证券 无记名有价证券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 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合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a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b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
c民事法律行为是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合法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a意思表示为单数还是复数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仅有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以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否有对价
有偿法律行为 是有对价的法律行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须支付一定的财产代价,任何一方在没有给予对方相应的代价时,不能从对方取得相应的利益。
无偿法律行为 是指没有对价的法律行为,一方从对方取得某种财产利益,不需向对方支付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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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代价。
c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双务法律行为 是指当事人双方均负担相应义务的法律行为,一方的义务也就是另一方的权利。 单务法律行为 是指当事人一方仅负担义务而另一方仅享有权利的法律行为。 d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诺成性法律行为 又称不要物行为,是指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法律行为不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
实践性法律行为 又称要物行为,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生效的法律行为。
e是否须采用某种特定形式
要式法律行为 是指须采用某种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这种法律行为不采用特定的形式不能成立生效。
不要式法律行为 是指法律不要求须采用某种特定形式的法律行为,这种法律行为采用何种形式可由当事人自由决定。 f其与原因的关系
要因法律行为 又称有因行为,是指与其原因不可分离,原因不存在,法律行为也就不能成立生效的法律行为。
无因法律行为 又称无因行为,是指其可与原因相分离,原因存在与否不影响其效力的法律行为。
g发生效力的时间
生前法律行为 又称为生存行为,是指其效力发生于行为人生存时的法律行为。 死后法律行为 又称为死因法律行为,是指于行为人死亡后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如遗嘱)
h法律行为相互间的关系
主法律行为 是指两个有联系的法律行为中,不依赖于他行为而可独立存在的法律行为。 从法律行为 须依赖于其他行为而存在的法律行为。
4意思表示 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是指行为人欲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内在意思的外在表现。
5意思表示的形式:1口头表示 2书面表示 3默示表示(推定形式、沉默形式) 6意思表示的分类: a表示方式
明示的意思表示 是指以语言文字或者法律或交易习惯所确认的其他表示方法,直接表示其意思的意思表示。
默示的意思表示 是指通过表示然的行为来表示其意思的意思表示。 b意思表示有无相对人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是指有表示对象的意思表示。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是指没有表示对象的意思表示。 c表示到达对方的方式
对话的意思表示 是指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可直接入于为对方了解范围的意思表示,如当面或用电话所为的意思表示。
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是指表示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不是直接可为对方了解而是间接入于对方了解范围的意思表示。(如书信、第三人传达) d意思表示有无瑕疵
健全的意思表示 是指无瑕疵的意思表示。
不健全的意思表示 为有瑕疵的意思表示,是指表示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者表示人的意思形成不自由的意思表示。
7*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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