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诊疗中国专家共识(2014版)
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
肿瘤化疗所致血小板减少症(Chemotherapy-induced thrombocytopenia,CIT)
是临床常见的化疗药物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有可能导致降低化疗药物剂量或延迟化疗时间,甚至终止化疗,由此影响临床疗效和患者生存,并增加医疗费用。
为提高CIT诊治水平,促进血小板生长因子在实体瘤领域的合理用药,中国抗
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专业委员会(CSCO)根据中国国情,在参考国内外相关循证医学证据以及相关共识及指南的基础上,于2012年、2013年全国临床肿瘤学大会暨2013年CSCO学术年会期间举行了CIT诊疗中国专家共识研讨会。
全国40余位来自血液病、肿瘤学领域的知名专家与会并展开讨论,为CIT诊疗
中国专家共识的制订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针对国内外符合循证医学原则的高级别证据,参考2010年美国国家癌症网
(NCCN)肿瘤临床实践指南、2009年美国肿瘤护理学会(ONS)化疗和生物治疗临床实践指南、2007年美国血液学会(ASH)血小板输注指南、我国卫生部《内科输血指南》,达成CIT诊疗中国专家共识。
一、CIT定义
CIT是指抗肿瘤化疗药物对骨髓产生抑制作用,尤其是对巨核细胞产生抑制作用,
导致的外周血中血小板<100×1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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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血小板<50×10/L时,可引起皮肤或黏膜出血,同时患者不能承受手术治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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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袭性操作检查;血小板<20×10/L,有自发性出血的高危险性;血小板<10×10/L,则有自发性出血的极高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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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CIT的诊断及分级
1.CIT的诊断标准:
(1)外周血血小板<100×1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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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病前应有确切的应用某种能引起血小板减少的化疗药物,且停药后血小板
减少症状逐渐减轻或血小板恢复正常;
(3)排除了其他可导致血小板减少症的原因,如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白血病、
放射病、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脾功能亢进等;
(4)排除使用了同样能够引起血小板减少的非化疗药物,如磺胺类药物等;
(5)患者伴或不伴出血倾向,如皮肤上有瘀点、紫癜或原因不明的鼻出血等表现,
甚至出现更加严重的内脏出血迹象;
(6)重新使用该化疗药后血小板减少症再次出现。
2.CIT的分级:根据血液学检查血小板减少严重程度进行分级,CIT的诊断及
评估见图1。
三、CIT的治疗
CIT的治疗包括输注血小板、给予促血小板生长因子,CIT的治疗流程见图2。
促血小板生长因子有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rhIL-11)、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
(rhTPO)、TPO受体激动剂罗米司汀(Romiplostim)和艾曲波帕(Eltrombopag)。
目前,只有rhTPO和rhIL-11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批准用于治
疗肿瘤相关的血小板减少症。
(一)输注血小板
对于成人白血病和多数实体瘤患者,当血小板≤10×10/L时,需预防输注血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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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有出血危险的肿瘤,如白血病、恶性黑色素瘤、膀胱癌、妇科肿瘤和结直
肠肿瘤等,当患者的血小板≤20×10/L时,应考虑输注血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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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脑部手术时,要求血小板≥100×10/L;在其他侵入性操作或是创伤手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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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血小板在50×10/L-100×1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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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瘤患者血小板在10×10/L-50×10/L时,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可考虑输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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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板。特别强调的是,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反应导致输注无效。
(二)促血小板生长因子
1.rhTPO:可减轻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和卵巢癌等实体肿瘤患者接受化疗后血小板下降的程度和缩短血小板减少的持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