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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有效促进工作绩效改进。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部门考评体系,更好地指引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第二条 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结果。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部门全体管理人员(含中层管理人员与一般管理人员)。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四条 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考核(占80%):分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两大项。 专项工作是指管理人员月(季)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包含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作),专项工作考核根据管理人员月(季)度工作计划或临时工作计划完成的进度、质量及完成率等进行综合评价。
日常工作是指每月(季)例行的工作,日常工作的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的质量、进度及相关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由于本部门各岗位工作性质的差异,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所占的比重将结合各岗位工作要求及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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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能力和态度考核(占20%):考核管理人员为达到工作目标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以及管理人员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执行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等;
3、加分项:考核管理人员创新、自主学习、特殊贡献等方面,符合公司奖励规定,获得公司表彰及书面认可的给予加分。如: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4、减分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的,在该人员受处罚月(季)度内给予考核扣分。此处“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特指:如迟到、早退、脱岗、违规请假、未按规定使用穿戴劳保用品、违规驾驶等情节较轻的违纪行为,且未达到员工奖惩条例规定处罚条件的。加、减分项分别依据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规定对照评分。
5、考核分值组成情况表。 月(季)度考核
考核内容 工作业绩 专项工作 日常工作 权重 两项比例将根据各岗位工作要求及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划分,但总和为70分不变。 30分 — — 得分=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态度+加分项-减分项 综合考核得分 工作能力和态度 加分项 减分项 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得分取考核年度12个月考核成绩之总和。
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年度考核得分= 考核年度内每月考核成绩×12 第五条 考核方式
本部门考核以各被考核人员每月工作实施计划为基础,依据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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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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