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
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财办[2024]127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7.03 【实施日期】2024.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财办〔2024〕1278号)
局属各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北京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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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北京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北京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的任务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公开实效,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助力财政改革与发展。
一、贯彻落实好《要点》中财政牵头任务
(一)围绕抓好“三件大事”“打赢三大攻坚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金融处负责落实)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持续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等信息。(PPP中心负责落实)
2.公布清理涉企收费和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综合处、税政处分别负责落实) 3.大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经建二处、采购处分别负责落实)。 (三)围绕加强财政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类财政政策文件的信息公开管理和公开力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牵头,其他处室负责落实)
2.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市级部门都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推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 2 / 3
收支情况和重点支出信息公开。(预算处、国库处牵头,各支出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落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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