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由-英雄ヽ留步-收集整理 三大诉讼法比较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地域管辖 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1)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为一般(1)犯罪地法院(即犯罪行为发生地)管辖为主,管辖。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原则,原告所在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22-23) 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包括户籍所在地、居所地)管院管辖; 辖为辅; (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24-35条) ( 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 特殊地域(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管辖9种;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管辖为辅; 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辖。 对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的冲突解决:被告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学习工最先立案法院 冲突解决:最先收到起诉状法院 作地 冲突解决:最先受理法院 管辖异议 接到应诉通知10日内 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管辖权向下能。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能。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不能。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转移 交下级法院审判 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案件,不能指定下级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审理。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有上注: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院受理后,认为不需级法院审理。 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 起诉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公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查清,证据确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 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按审判管辖规定,(2)有明确的被告; 向法院提起公诉。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2 、有明确的被告; 自诉:(1)属于刑诉法170条规定的案件;(2)资料由-英雄ヽ留步-收集整理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本院管辖的;(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法院管辖。 1、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 1、对象是本自诉案的被告人; 反诉条件 无 2、须在本诉进行中(受理后至辩论终结)提出; 2、反诉的内容与本案有关; 3、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3、反诉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有管辖权;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4、须与本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5、须反诉与本诉间存在牵连关系。 受理及向被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决定立案,5日内发送应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1、公诉(普通程序):7日内决定受理,将检察告人(被告)诉通知书;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立案时,应先立案;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被告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院起诉状副本开庭前10日送达被告人并告知可送达起诉书不立案也不裁定时,当事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诉或起辩状,法院收到后5日内送达原告。 委托辩护人; 副本的期间 诉,符合条件的应受理。 2、公诉(建议按简易程序):3日内受理; 3、自诉:2至15日受理。 适用简易程无 序的情形 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1、同时具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及辩单的民事案件。 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管、单处罚金;检察2、不适用简易程序: 院建议或同意适用简易程序;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罪;虐待罪;侵占罪;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已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3)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一)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二)被告人、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4、反诉应在诉讼过程中即最迟在自诉案件宣告判决以前提出。 资料由-英雄ヽ留步-收集整理 (三)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 简易程序转无 普通程序的情形 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1、公诉案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转为普通程序,并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同2、公诉案被告人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算。 3、公诉案被告人当庭翻供,否认犯罪事实; 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5、其他。 审理期限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提交答辩状 10日 收到之日起15日内 不提交答辩状,但被告及辩护人在开庭前5日提供有关材料 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勘验、翻译人员 员 当事人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 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法定代理人 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亲权或监护关系 诉讼代理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定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 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附带民事: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近亲属范围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孙子女、外孙子女。 注:刑诉中的近亲属往往与辩护人的资格结合在一属 起。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可以成为辩护人。 一审审限 立案之日起3个月,有特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特别程序 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 资料由-英雄ヽ留步-收集整理 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不得30日,从立案之日或公告A:公诉和被告人被羁押受理后20日 批准(高院要延长的,由结;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申请延长。 期满之日 的自诉:1个月,至迟不最高院批准)。基层申请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诉 延长的,报请高院,同时最长不超过6个月,还要发回重审和再审不得适选民资格案除外 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交通报中院备案。 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用 不便边远地区;重大犯罪 准。 集团;流窜作案;涉及广,取证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规定的情形,经高院批准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B: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 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人民法(1)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 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2、对刑诉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告诉才处理院都可以进行调解。(可以——选择) 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可调解; (应当) 3、对公诉、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被害人有证据(3)下列简单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应当先行调解: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不适用调解。 2、劳务合同纠纷;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1、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特殊情况,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案件: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法院批准; 形之一的,经高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作出判决的一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期限 二审: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 资料由-英雄ヽ留步-收集整理 特殊情况需延长,须经高院或最高院批准。 2、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6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简易程序:203、对判决的上诉案件: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日。 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 判决上诉、抗诉和裁定上诉、抗诉的案件:1个月,4、对裁定的上诉案件: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院审裁定。(没有可以延长的规定) 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最高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其延期由最高院决定。 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 送达判决书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1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时间 上诉期限 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判决:15天;裁定:10天;法律规定当事人只判决:10天(被害人5日内请检察院抗诉);裁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3种特定定:5天; 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裁定上诉期限按刑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的裁定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事部分确定期限;原审附民事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按民诉规定。 (同行诉法) 上诉主体 一审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授权1、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的委托代理人。 2、诉讼代表人;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判决承担责任的3、附民诉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对附民诉部分有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诉权;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刑事判决不服,只能请求检察院抗诉。 上诉限制 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法律没有规定限制可以提起上诉、抗诉的刑事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驳回起诉、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提起上诉,对其的种类。 他民事裁定不能上诉。 二审审限 2个月,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1、不服判决: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1、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况需延长,报请本院院长批准; 2、有刑诉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经高院批准或决2、不服裁定: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定,可再延长1个月(最长计75天); 没有特殊情况延长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由最高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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