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7、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11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存在哪些区别,1.二者体现的权力不同,一是国家审判权;一是国家执行权。2.二者任务与作用不同。民事审判是法院解决当事人各方之间利益争端的活动。民事执行的任务和作用在于使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付诸实现。3.二者在是否是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方面不同。民事审判程序是诉讼解决纠纷的必经程序,而执行程序则不是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4.二者在程序构成上不同。审判程序由多种程序构成,其中既有适用于审理民事争议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程序,也有适用于审理非讼案件的各种特别程序。而执行程序则是由一般规定、执行的开始、执行措施等组成的单一程序。 12我国法院采取哪些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在我国的强制执行中,执行难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执行难被具体概括为四难。所谓“四难”,是指债务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另一方面,也还存在着执行乱的问题。执行乱具体表现为任意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随意执行案外人的财产、超标的扣押债务人财产、无法定事由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等。
我国法院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执行难问题:1增加可以立即执行的条款;2增设债务人报告财产制度,民事执行多数是针对债务人的财产实施的,在执行实务中发现债务人的财产极为重要。在很多案件中,只要发现了债务人的财产,执行就成功了一半。发现债务人的财产有多种渠道,包括债权人向执行法院提供,债务人向法院报告,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等。其中,由债务人向法院报告财产无疑是发现责任财产的有效途径之一。3增设新的执行措施,为了加大对拒不履行的债务人的威慑力,同时也使执行法院有更多的手段来促使债务人履行义务,法院在执行改革中采取了不少新的举措,如公告执行、限制高消费、审计执行。其中一些执行措施有些在实践中取得了积极的效果,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在此次修订法律时,立法机关
把那些已经成熟的新举措上升为法律 。4加大对拒不履行的处罚力度,2012年修订把罚款的数额增加为对个人的罚款金额提高到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金额提升至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2007年《修改决定》在罚款的基础上增加了法院有权责令单位得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拘留的规定。还规定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