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3. 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4. 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以平方米计算。
5. 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1.30。
6. 雨棚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都会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篷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雨篷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7. 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条 外墙装饰抹灰工程量以下规定计算:
1. 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图示尺寸以实际抹灰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空权的面积,其侧壁面积不另增加。
2. 挑檐、天沟、腰线、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的外墙面积内。
4条 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2、
墙面贴块料面层均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
墙裙以高度在1500mm以内为准,超过1500mm时按墙面计算,高度低
于300mm以内时,按踢脚板计算。
5条 木隔墙、墙裙、护壁板,均按图示长度乘以高度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6条 玻璃隔墙按上横档顶面至下横档顶面之间高度乘以宽度(两边立梃外边线之间)
以平方米计算。
7条 浴厕木隔断,按下横档底面至上横档顶面高度乘以图示长度以平方米计算,门
扇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计算。
8条 铝合金、轻钢隔断、幕墙,按四周框外围面积计算。 9条 独立柱:
1. 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柱的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2. 柱面装饰按柱外围饰面尺寸乘以柱的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10条 各种“零星项目”均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1条 天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 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
3. 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4. 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5. 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12条 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
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高低吊灯槽等面积也不展开计算。
13条 天棚面装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天棚装饰面积,按主墙间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和管道所占面积,应扣除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2. 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拱形、高低灯槽及其它艺术形式天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14条 喷涂、油漆、裱糊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 2. 木材面、金属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按表规定计算,并乘以表列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第十二节 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1条 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
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其最大对角线乘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
2条 实腹柱、吊车梁、H型钢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腹板及翼板宽度按每边增加25mm
计算。
3条 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重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
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重量;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重量。
4条 轨道制作工程量,只计算轨道本身重量,不包括轨道垫板,压板、斜垫、夹板
及联接角钢等重量。
5条 铁栏杆制作,仅适用于工业厂房中平台、操作台的钢栏杆。民用建筑中铁栏杆
等按本定额其他章节有关项目计算。
6条 钢漏斗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
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
第十三节 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定额
1条 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用量,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及高度按建筑面积
以平方米计算。建筑面积按本规则第二章规定计算。
2条 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高1m定额项目
计算,其高度不足1m时,亦按1m计算。
第十四节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
1条 各项降效系数中包括的内容指建筑物基础以上的全部工程项目,但不包括垂直
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
2条 人工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乘以定额系数计算。
3条 吊装机械降效按第六章吊装项目中的全部机械费乘以定额系数计算。 4条 其他机械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机械费(不包括吊装机械)乘以定额系数计
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