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门窗安装,均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3条 卷闸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电动装
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4条 不锈钢片包门框按框外表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彩板组角钢门窗附框安装按延
长米计算。
5条 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平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外计算。
2. 方木屋架一面刨光时增加3mm,两面刨光时增加5mm,圆木屋架按屋架刨光时木材体积每立方米增加0.05m3算。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3. 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4. 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5. 钢木屋架区分圆、方木,按竣工木料以平方米计算。
6条 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部分应乘以系数1.7折合
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按矩形檀木计算。
7条 檀木按竣工木料以平方米计算。简支檀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
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檀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檀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檀木总体积的5%计算。檀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檀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8条 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
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9条 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
500mm。
11条 木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
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第八节 楼地面工程
1条 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
的构筑面、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2条 整体面层、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
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3条 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
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内计算。
4条 楼梯面层(包括踏步、平台、以及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
算。
5条 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条 其他:
1. 踏脚板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2. 散水、防滑坡道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 栏杆、扶手包括弯头长度按延长米计算。
4. 防滑条按楼梯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5. 明沟按图示以延长米计算。
第九节 屋面及防水工程
1条 瓦屋面,金属压型板(包括挑檐部分)均按图中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
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2条 卷材屋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2. 卷材屋面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的嵌缝、冷底子油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3条 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
分格缝,以延长米计算。 4条 屋面排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可按表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计入定额项目中,不另计算。
2. 铸铁、玻璃钢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以个计算。
5条 防水工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烟囱及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 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3. 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 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均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5. 变形缝按延长米计算。
第十节 防腐、保温、隔热工程
1条 防腐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之内。
2. 踢脚板按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3. 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2计算。
4. 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2条 保温隔热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保温隔热层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2. 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 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
4. 墙体隔热层,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 5. 柱包隔热层,按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6. 其它保温隔热:
①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其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②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按图示隔热层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③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第十一节 装饰工程 1条 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内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2. 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①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②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③钉板条天棚的内墙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
3. 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不另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面积内计算。
2条 外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栏板、栏杆、窗台线、门窗套、扶手、压顶、挑檐、遮阳板、突出墙外的腰线等,另案相应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