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地役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 地役权非强制要求登记,未经登记的,地役权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注意建设用地
使用权必须登记后生效,是强制的规定)
? 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
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村委员不经承包人同意,不能设定地役权)
6.地役权的变动-不得单独转让 需役地及需役地的用益物权转让时 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供役地及供役地的用益物权转让时 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2018年真题】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需役地上的用益物权转让时,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B.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提高供役地的使用效率 C.地役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需役地人 D.地役权由需役地人单方设立 E.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 【233网校答案】AE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地役权。A正确,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B错误,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C错误,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错误,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所以不能单方设立。E正确,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参见教材P18。
【习题】甲在乙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设立地役权并办理了登记,乙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让给丙,关于各方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地役权因办理登记而设立 B.乙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经甲同意
C.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不必经乙同意 D.甲的地役权对丙具有约束力 【233网校答案】D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地役权。选项A,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不强制要求登记。选项B,没有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须经地役权人同意。选项C,正确的说法应为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 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选项B和选项D,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故在这里乙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不用经甲同意。
7.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物权的变动,往往是基于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但也有基于法律规定(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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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不动产登记(产权证)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 项目 一般情况 特殊规定 ? 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内容
?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买卖合同不需要登记) 但法律规定或合同有约定的,必须按其规定或约定(如抵押必须登记生效) 【案例解析】合同的效力与物权的生效是不同的范畴 (一房二卖的案例)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以一纸协议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自己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 (1)甲与乙,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此案如何处理
【233网校答案】
(1)甲与乙,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甲与乙,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均有效。 (2)此案如何处理
甲和丙之间已办理了过户登记,物权已设立,因此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因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而甲无法向乙履行合同,故应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自有的一幢房屋卖给乙,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购房款20%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甲必须收回房屋并向乙方交付 C.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 【233网校答案】B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本题中两个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房屋由于登记在丙的名下,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
【2018年真题】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同一物的担保物权人与所有权人应当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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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用益物权人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人
C.未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在该地块设立地役 D.物权的变动只能基于合同关系 【233网校答案】C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相关规定。A错误,担保物权人是债权人,不是物的所有权人。B错误,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故用益物权不能是物的所有权人。C正确,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D错误,物权的变动主要基于合同关系,也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
【例题】根据《物权法》,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该合同效力为( )。 A.合同自办理物权登记时生效 C.合同生效当然发生物权效力 E.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233网校答案】DE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8.物权的保护方式 项目 民事责任 内容 归属、内容发生争议 无权占有 妨害物权的行使 可能妨害物权 造成损毁 请求确认权利 请求返还原物 请求排除妨害 请求消防危险 ? 请求修理、重作、更换 ? 请求恢复原状 ? 请求损害赔偿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违反行政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B.未办理物权登记合同无效 D.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例题】关于物权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能通过和解方式解决
B.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既可请求损害赔偿,也可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C.侵害物权的,承担民事责任后,不再承担行政责任
D.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应当请求返还原物 【233网校答案】B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保护。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五节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本节主要内容】 ◎ 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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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债发生的依据 ◎ 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1.债的概念 项目 债的概念 债的内容 债的相对性 内容 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 债权就是一方当事人享有请求另一方当事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最常见的就是欠债还钱)。 ? 债权主体的相对性: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 ? 债权内容的相对性 ? 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习题】关于债权相对性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债权客体的相对性 C.债权主体的相对性 E.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233网校答案】CDE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基本法律关系。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B.债权期限的相对性 D.债权内容的相对性
2.建设工程债发生的根据(四种)
【2017真题】债的产生根据有( )。 A.合同 E.无因管理
【233网校答案】ABDE
B.侵权 D.不当得利
C.支付价款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3.合同之债
? 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 ? 合同之债,是债发生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 ?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即是典型案例
【习题】下列债中,属于当事人之间按照约定生产的债是( )。 A.侵权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D.合同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233网校答案】D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这里合同之债最合理。 4.建设领域侵权之债归结总结(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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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是指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们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 项目 施工噪声 建筑物倒塌 责任承担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 施工现场夜间施工噪声超标,影响居民,在施工人与居民之间形成侵权之债。 ? 施工中的某建筑物忽然倒塌,砸伤了路人,应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发现是由于钢筋质量有问题导致,可向钢筋供应商追偿
4.建设领域侵权之债归结总结(续上表) 项目 建筑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 责任承担 ? 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 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 案例 ? 某商铺屋顶广告牌坠落砸伤路人,商铺的业主或实际经营人负有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 如不能证明,就由商铺业主或实际经营人赔偿 ? 赔偿后发现真正的原因是广告公司在安装广告牌时焊接有问题,可以向广告公司追偿 建筑中抛掷物、坠落物(有动作)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从某居民楼中抛出一物,砸伤了路人,则由居民楼临街这一侧,拿不出证据证明不在家或不可能实施的业主或承租人赔偿。 【2018年真题】下列行为构成侵权之债的有( )。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及时颁发施工许可证 B.路人帮助把受伤工人送至医院
C.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伤害,难以确定责任人 D.拆除屋顶广告时将住户窗户损坏
E.建设单位未将工程款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企业 【233网校答案】CD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债产生的根据。A错误,是行政不作为,由行政主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B错误,无因管理之债。C正确,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D正确,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E错误,合同之债。 【习题】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 A.所有人和建设单位
B.使用人和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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