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集的总 VOCs 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 0.014t/a,排放速率为0.0058kg/h。
对应工序产生的少量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经收集的恶臭物质与总 VOCs 一起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可确保外排臭气浓度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3、声环境污染源:
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声压级约 70~75dB(A)。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废和员工生活垃圾。
(1) 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原材料包装物,产生量约为 0.05t/a,经收集后定期交由专
业公司回收处理。
(2) 危险固废
废活性炭: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塔需定期跟换活性炭,根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按有机废气产生量与饱和活性炭比例约为 1:5 计,项目有机废气污染物产生量为0.275t/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 1.37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危险废物。
清洗废液:项目设备和玻璃仪器第一次清洗产生的废液,因含有大量的化学物质作为危废处理,产生量约为 3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危险废物。
医学检测实验室废液:主要为多余的医学样品、离心、层析工序产生的废液以及检测结束后产生的检测试样,产生量约为 1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危险废物。
研发实验室废液:为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包括乙酸乙酯废液、二氯甲烷废液、甲醇废液,根据项目原材料用量,废液产生量约为 0.67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危险废物。
废硅胶:项目研发实验室硅胶层析工序会产生废硅胶,硅胶在层析过程中沾有大量化学物质,因此属于危废,产生量约为 1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危险废物。
(3) 生活垃圾:项目共有员工 10 人,厂区内无食堂和宿舍,根据《社会区域类环
境影响评价》(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我国目前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为 0.8~1.5kg/(人?d), 办公垃圾为 0.5~1.0kg/(人?d)。本项目员工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5kg 计,年工作日按 300 天计算,则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 1.5t/a。交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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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 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单位) 10.89mg/m3,0.261t/a 少量 ≤2000(无量纲) /;0.014t/a 少量 ≤10(无量纲) 300mg/l,0.0324t/a 200mg/l,0.0216t/a 200mg/l,0.0216t/a 30mg/l,0.0032t/a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大气污染物 总 VOCs 有组织 溴化氢 臭气浓度 总 VOCs 无组织 溴化氢 臭气浓度 1.089mg/m3,0.0261t/a 少量 ≤200(无量纲) /;0.014t/a 少量 ≤10(无量纲) 200mg/l,0.0216t/a 120mg/l,0.013t/a 120mg/l,0.013t/a 25mg/l,0.0027t/a 实验、研发 废气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108t/a CODCr BOD5 SS NH3-N 生产废水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固体 废物 产生量约为 23.7t/a,分类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不外排 普通包装材料 废活性炭 清洗废液 0.05t/a 1.375t/a 3t/a 1t/a 0.675t/a 1t/a 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危废 医学检测实验室废液 研发实验室废液 废硅胶 分类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5t/a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 70~75dB(A),经 噪减振、消声及墙体隔音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声 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其他 无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及文物古迹等特殊保护对象。本项目所在地厂房现已建成,故不存在建设过程中土建工程对植被造成破坏或经暴雨冲洗造成水土流失。 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量少,而且不存在对土壤、植被等造成危害的污染物,因此建成正常营运后对生态基本没有影响。 随着工业的发展,会从本项目所在的生态系统以外输入大量能量和物质(例如供电、供水和原 料),同时会向生态系统排放一定数量的废物(例如,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如这一人工生态系统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会造成其他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因此,该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一定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总量控制。保证该项目所在地的人工生态系统和与之相关的自然 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 25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不涉及土建工程,故不存在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该项目建成后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形式和一定数量的各 类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和固废等,如果不对所产生的这些污染源进行有效治理,则本项目的生产将对其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促进生产,保护环境,必须对本项目的污染源进行有效治理。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医学实验室和研发实验室在实验和研发过程产生总 VOCs、溴化氢和臭气浓度, 项目医学实验室和研发实验室均为密闭的无尘车间,产生的废气通过车间抽风系统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统一通过一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15 米高空排放,处理后的总 VOCs 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 2 其他行业中排放标准限值,未收集的总 VOCs 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 5 其他行业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产生的少量恶臭以臭气浓度表征,经收集的恶臭物质与总 VOCs 引至同 1 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 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处理后由高 15m 排气筒排放, 可确保外排臭气浓度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排放限值要求 (≤2000[无量纲]),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3)有机废气治理方法可行性分析
项目有机废气通过 1 套“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器+ 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 理。
碱液喷淋装置工艺原理:溴化氢属于酸性气体,通过碱液喷淋塔时,与碱液发生中和 反应,达到除去溴化氢的目的。
UV 光催化氧化装置的工作原理:该处理系统技术原理是利用人工紫外线灯管产生的真空紫外线光来活化光催化材料(TiO2),氧化吸附在催化剂表面的 VOCs。真空紫外光光子能量高,光催化材料在紫外光的照射下产生电子和空穴,激发“电子-空穴”对(一种高能粒子),进而生成氧化能力极强的羧基自由基活性物质,羧基自由基是光催化反应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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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物质之一,羧基自由基的反应能高于有机物中的各类化学键能,能迅速有效的分解挥发性有机物。载体上二氧化钛涂层的厚度以紫外线刚好可以透过的厚度为最好,参考《二氧化钛光催化转化氮氧化物研究》(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1201),最佳催化剂用量为 0.75g/126.5cm2 载体。 表 10 项目有机废气 UV 光催化氧化装置的参数表 污染源 实验室、研发废气 处理风量 停留时间 功率 kw m3/h s 10000 2.16 10 波长 nm 220-240 设备尺寸 催化剂种类(m*m*m) 及涂层量 2*2*1.5 二氧化钛 0.24kg 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设计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活性炭是一种多孔性的含炭物质,它具有高度发达的孔隙结构,活性炭的多孔结构为其提供了大量的表面积,能与有机废气充分接触,从而赋予活性炭很强的吸附性能,使其能够很容易吸附有机废气。 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原理:当气体分子运动到固体表面时,由于气体分子与固体表面分子之间相互作用,使气体分子暂时停留在固体表面,形成气体分子在固体表面浓度增大, 这种现象称为气体在固体表面上的吸附。被吸附物质称为吸附质,吸附吸附质的固体物质称为吸附剂。吸附现象是发生在两个不同相界面的现象,吸附过程就是在界面上的扩散过程,是发生在固体表面的吸附,这是由于固体表面存在着剩余的吸引力而引起的。吸附可分为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物理吸附亦称范德华吸附,是由于吸附剂与吸附质分子之间的静电力或范德华引力导致物理吸附引起的,当固体和气体之间的分子引力大于气体分子之间的引力时,即使气体的压力低于与操作温度相对应的饱和蒸气压,气体分子也会冷凝在固体表面上,物理吸附是一种放热过程。化学吸附亦称活性吸附,是由于吸附剂表面与吸附质分子间的化学反应力导致化学吸附,它涉及分子中化学键的破坏和重新结合,因此, 化学吸附过程的吸附热较物理吸附过程大。在吸附过程中,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同一物质在较低温度下可能发生物理吸附,而在较高温度下往往是化学吸附。活性炭纤维吸附以物理吸附为主,但由于表面活性剂的存在,也有一定的化学吸附作用。而活性炭吸附法是以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把废气中有机物溶剂的蒸汽吸附到固相表面进行吸附浓缩,从而达到净化废气的方法。 为确保活性炭吸附的效率,必须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监控措施如下: 1) 定时更换活性炭 对活性炭更换时间进行记录,做到按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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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管理 对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活性炭设施能正常达标运行。 3) 定期监测 对活性炭处理装置尾气进行定期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综上,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 90%以上。 废气排放口编号 G1 表 14 项目废气排放口一览表 对应工序 风量 高度 直径 实验室、研发 10000m3/h 19m 0.6m 工序 风速 9.83m/s 主要污染因子 总 VOCs、溴化 氢、臭气浓度 注:本项目所在建筑物共 4 层,单层高度为 4 米,则厂房高度约为 16 米,本项目排气 筒安装在楼顶并高于楼顶 3 米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 19 米。 (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的规定,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i 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 。如污染物i 大于 1,取P 值中最大者。其中 Pi 定义为: Ci Pi ???100% Coi 式中:Pi—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mg/m3; Coi—第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mg/m3。一般选用 GB3095 中 1h 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择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 2018)5.2 和附录 D 确定的各评价因子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 2 倍、3 倍、6 倍折算为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评价工作等级按表 15 划分。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评价 二级评价 三级评价 表 15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Pmax≥10% 1%≤Pmax<10% Pmax<1% 评价等级的判定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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