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剂量位28g。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蒸汽浓度120g/m3时,人吸入5—10分钟可致死亡。 (五)火灾和爆炸
不燃。但在高温下与明火或红热物体接触时,产生剧毒的光气、氯化氢等气体。
(六)化学反应性
在空气、水分和光的作用下,酸度增加,因而对金属有强烈的腐蚀性。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汽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的浓度时,应戴有黄色标志滤毒盒的防毒面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眼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汽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用水冲洗并就医诊治。
口服:误服立即嗽口,急送医院救治。 (九)储藏和运输
注意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直射。避免受潮。与氧化剂、硝酸隔离储运。包装方法(Ⅱ)类。
(十)安全和处理
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地方任其蒸发。对污染的地方进行通风,蒸发残余液体和排除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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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甲烷(四氯化碳)—CCl4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透明易挥发液体,有特殊气味。沸点:76.8℃,密度:1.59。用作制冷剂和喷气发动机燃料氟隆气的原料。还用作萃取剂、溶剂、干洗剂、脱漆剂、灭火剂熏蒸剂、杀虫剂以及氯化剂。
(二)毒性
本品为毒害品。有轻度的麻醉作用,对心脏、肝、肾有严重的损害。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人口服2—4ml即致死。由呼吸道吸入或经皮肤吸收也能中毒,是最危险的溶剂。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过量蒸汽,最初刺激咽喉引起咳嗽、头痛、呕吐,尔后呈现麻醉状态,昏睡,有时在兴奋后失去知觉,最后肺出血而死亡。
(五)火灾和爆炸
本身是灭火剂,不会燃烧。但遇高温与明火产生剧毒的光气。在火场中操作必须戴好氧气防毒面具,以防中毒。
(六)化学反应性
在潮湿的空气中逐渐分解成光气和氯化氢。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汽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的浓度时,应戴有黄色标志滤毒盒的防毒面具。
皮肤: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眼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汽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用水冲洗并就医诊治。
口服:误服立即嗽口,急送医院救治。 (九)储藏和运输
注意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直射。避免受潮。与氧化剂、硝酸隔离储运。包装方法(Ⅱ)类。
(十)安全和处理
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地方任其蒸发。对污染的地方进行通风,蒸发残余液体和排除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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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酚(酚)
C6H5OH(Phenol)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或粉红色晶体。易溶于乙醇和乙醚,有特臭味。密度:1.1,熔点:41℃,闪点:78℃,沸点:182℃。蒸汽密度:3.2,自燃点:710℃,易溶于水。用于生产炸药、油漆、橡胶、酚醛树脂、织物和药品。
(二)毒性
属高毒类,为细胞原浆毒物。对皮肤和粘摸有强烈腐蚀作用。最高容许浓度:5mg/m3。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如吸入高浓度酚蒸汽,可迅速发生头痛、眩晕、无力、虚脱。 皮肤:酚液污染皮肤可造成皮肤化学灼伤。酚大面积(占体表面积的25%)接触皮肤,可造成皮肤吸收致死。
口服:误服酚,可引起口腔和咽喉强烈的灼伤和腹痛,吐血性液体,全身冷汗,休克。还可能引起胃肠穿孔。口服致死量2~15g。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吸入低浓度的酚,可有呕吐、吞咽困难、腹泻于食欲减退、头痛、眩晕等症状。长期接触酚,可引起褐黄病。表现胃眼孔膜褐耳壳上色素沉着,色素为棕褐色或黑色。
(五)火灾和爆炸
本品可燃,应禁明火及吸烟。于78℃以上时其蒸汽与空气混合物(3~10%)具爆炸性,此时必须密封操作并加强通风。着火时,用大量喷水、二氧化碳、干粉等办法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本品能腐蚀铅、锌和铝。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汽浓度超过暴露限值时应佩戴防毒口罩。 眼睛:戴化学防溅眼镜。
皮肤: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八)、急救
吸入:将患者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
眼睛:酚液溅入眼内,应立即张开眼睑,用清水冲至少20分钟。 皮肤:酚液污染皮肤后,应立即脱去衣服,长时间用大量水冲洗皮肤后,再用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擦洗。
口服:应分秒必争地抢救。如患者意识清楚,立即口服植物油15-30毫升,随即使之吐出并急送医院救治。
注:所有患者都应请医生或送至最近医疗机构救治。 (九)、储藏与运输
防火、干燥。包装号为:2、5、6、8。 (十)、安全与处理
凡加热酚的操作,应采取密闭,辅以吸风装置以及防皮肤接触。在冲洗酚的容器时,应加强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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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醇(无水)-C2H5OH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有酒味,易挥发的澄清液体。密度:0.79℃;沸点:78.5℃:闪点:13℃;自燃点:363℃。爆炸极限:3.3~19%,用于溶剂、清洗剂、分析试剂等。
(二)毒性
属微毒类。本品为麻醉剂,开始时导致神经系统兴奋,继而使之麻醉。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对眼睛黏膜有轻微刺激作用。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受大剂量作用时,可使神经系统、消化器官等发生严重的器质性疾病。乙醇可使皮肤发干,也有发生皲裂现象。
(五)火灾与爆炸
易燃,手热或遇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燃烧时,发出兰色火焰。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的危险。着火时,用二氧化碳、雾状水、干粉、1211或抗泡沫灭火。用水冷却火场中的容器,驱散蒸气,赶出溢出液体,使其稀释成为不燃性混合物。
(六)化学反应性
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反应或引起燃烧危险。 (七)人身防护吸入:
蒸气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浓度时,应佩戴有褐色色标的滤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 眼睛接触:须用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严重患者就医诊治。 口服:须大量饮水,严重者须就医诊治。 (九)、储藏与运输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与氧化剂隔绝,远离火源,炎热气候采取通风降温措施,保持库温低于30℃。注意轻装轻卸,防止容器破损。包装方法:(Ⅱ)类。
㈩、安全和处理
防止发生泄漏,首先切断所有火源,用水冲洗。对污染地面进行通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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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苯二酚
(1,4-苯二酚)-C6H4(OH)2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或白色结晶。在空气中露光易变色。密度:1.36, 沸点:285℃,闪点:165℃,自燃点:510℃。用于照相显影剂、染料中间体、抗氧机剂、涂料稳定剂、聚合物抑制剂,分析用试剂等。
(二)毒性
对人体有毒和刺激性。 (三)火灾和爆炸
遇明火能燃烧。着火时用二氧化碳、雾状水、干粉、泡沫或沙土灭火。 (四)化学反应性
能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微溶于苯。 (五)人身防护
皮肤:如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冲洗器具。 (六)急救
皮肤:先用水冲洗,并用肥皂水洗净后涂以酒精。 (七)储藏和运输
储于阴凉、通风处。运输装卸注意防止容器破损。包装方法:(Ⅲ)类。 (八)安全和处理
发生泄漏时,用沙土混和后在空旷地方深埋,污染处用水冲洗,排入废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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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酸HCOOH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具有刺鼻气味的无色透明液体。密度:1.22,熔点:8.4℃,闪点:69℃,沸点:100.5℃。自燃点:601℃,爆炸极限:18~57%。用于酯和盐的生产,用作皮革环氧可塑剂和橡胶凝固剂,药品、杀菌剂,香料和溶剂生产。
(二)毒性
属剧毒类,并具有极强的刺激性、腐蚀性。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 可致眼结膜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鼻咽部不适,咳嗽、呼吸困难。有使人中毒死亡的报道。
皮肤:引起刺激症状,表现为皮肤发红、结膜充血、皮肤灼伤、水泡。 口服: 致死量约为30g,可见流涎、口腔和喉部有灼热感,并伴有呕吐、吐血、腹泻及剧烈腹痛,常因肾功能衰竭火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