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高处拆除模板时,应遵守有关高处作业的规定。严禁使用大锤和撬棍,操作层上临时拆下的模板堆放不能超过3层。
11、在提前拆除互相搭连并涉及其它后拆模板的支撑时,应补设临时支撑。拆模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12、拆模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拆松动、悬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进行临时支撑牢固或相互连接稳固。对活动部件必须一次拆除。
13、已拆除了模板的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值后方可承受全部设计荷载。若在未达到设计强度以前,需在结构上加置施工荷载时,应另行核算,强度不足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14、遇6级或6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雨、雪、霜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方可进行工作。
15、拆除有洞口模板时,应采取防止操作人员坠落的措施。洞口模板拆除后,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防护。
(二)支架立柱拆除
1、当拆除钢楞、木楞、钢桁架时,应在其下面临时搭设防护支架,使所拆楞梁及桁架先落于临时防护支架上。
2、当立柱的水平拉杆超出2层时,应首先拆除2层以上的拉杆。当拆除最后一道水平拉杆时,应和拆除立柱同时进行。
3、当拆除4~8m跨度的梁下立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对称地分别向两端拆除。拆除时,严禁采用连梁底板向旁侧一片拉倒的拆除方法。
4、对于多层楼板模板的立柱,当上层及以上楼板正在浇筑混凝土时,下层楼板立柱的拆除,应根据下层楼板结构混凝土强度的实际情况,经过计算确定。
5、拆除平台、楼板下的立柱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处拉拆。
6、对已拆下的钢楞、木楞、桁架、立柱及其它零配件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对有芯钢管立柱运出前应先将芯管抽出或用销卡固定。 (三)普通模板拆除
1、拆除条形基础、杯形基础、独立基础或设备基础的模板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拆除前应先检查基槽(坑)土壁的安全状况,发现有松软、龟裂等不安全因素时,应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2)模板和支撑杆件等应随拆随运,不得在离槽(坑)上口边缘1m以内堆放。
(3)拆除模板时,施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方。应先拆内外木楞、再拆木面板;钢模板应先拆钩头螺栓和内外钢楞,后拆U型卡和L型插销,拆下的钢模板应妥善传递或用绳钩放置地面,不得抛掷。拆下的小型零配件应装入工具袋内或小型箱笼内,不得随处乱扔。
2、拆除柱模应遵守下列规定:
(1)柱模拆除应分别采用分散拆和分片拆两种方法。其分散拆除的顺序应为:拆除拉杆或斜撑、自上而下拆除柱箍或横楞、拆除竖楞,自上而下拆除配件及模板、运走分类堆放、清理、拔钉、钢模维修、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
分片拆除的顺序应为:拆除全部支撑系统、自上而下拆除柱箍及横楞、拆掉柱角U型卡、分二片或四片拆除模板、原地清理、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分片运至新支模地点备用。
(2)柱子拆下的模板及配件不得向地面抛掷。 3、拆除墙模应遵守下列规定:
(1)墙模分散拆除顺序应为:拆除斜撑或斜拉杆、自上而下拆除外楞及对拉螺栓、分层自上而下拆除木楞或钢楞及零配件和模板、运走分类堆放、拔钉清理或清理检修后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
(2)预组拼大块墙模拆除顺序应为:拆除全部支撑系统、拆卸大块墙模接缝处的连接型钢及零配件、拧去固定埋设件的螺栓及大部分对拉螺栓、挂上吊装绳扣并略拉紧吊绳后,拧下剩余对拉螺栓,用方木均匀敲击大块墙模立楞及钢模板,使其脱离墙体用撬棍轻轻外撬大块墙模板使全部脱离,指挥起吊、运走、清理、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备用。
(3)拆除每一大块墙模的最后两个对拉螺栓后,作业人员应撤离大模板下侧,以后的操作均应在上部进行。个别大块模板拆除后产生局部变形者应及时整修好。
(4)大块模板起吊时,速度要慢,应保持垂直,严禁模板碰撞墙体。 4、拆除梁、板模板应遵守下列规定:
(1)梁、板模板应先拆梁侧模,再拆板底模,最后拆除梁底模,并应分段分片进行,严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
(2)拆除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的地方进行操作,严禁站在已拆或松动的模板上进行拆除作业。
(3)拆除模板时,严禁用铁棍或铁锤乱砸,已拆下的模板应妥善传递或用绳钩放至地面。
(4)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悬臂结构边缘敲拆下面的底模。
(5)待分片、分段的模板全部拆除后,方允许将模板、支架、零配件等按指定地点运出堆放,并进行拔钉、清理、整修、刷防锈油或脱模剂,入库备用。 五、安全管理
1、从事模板作业的人员,应经常组织安全技术培训。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安装和拆除模板时,操作人员应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模板及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用部件(立柱、楞梁、吊环、扣件等)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4、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按施工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施工。满堂模板、建筑层高8m及以上和梁跨大于或等于15m的模板,在安装、拆除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作业班组进行施工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应对照书面交底进行上、下班的自检和互检。
5、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1)立柱底部基土回填夯实的状况。 (2)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3)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4)立杆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5)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的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应可靠。 (6)安全网和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要求。
6、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7、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严防滑落。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3层,连接件应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值。
8、对负荷面积大和高4m以上的支架立柱采用扣件式钢管、门式和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时,除应有合格证外,对所用扣件应用扭矩扳手进行抽检,达到合格后方可承力使用。
9、多人共同操作或扛抬组合钢模板时,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互相呼应。
10、施工用的临时照明和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若为满堂模板、钢支架及特别潮湿的环境时,不得超过12V。照明行灯及机电设备的移动线路应采用绝缘橡胶套电缆线。
11、有关避雷、防触电和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施工用的临时照明和动力线应用绝缘线和绝缘电缆线,且不得直接固定在钢模板上。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应制定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施工用临时照明和机电设备线严禁非电工乱拉乱接。同时还应经常检查线路的完好情况,严防绝缘破损漏电伤人。
12、安装高度在2m及其以上时,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13、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14、支模过程中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就位模板或支架连接稳固,不得浮搁或悬空。拆模中途停歇时,应将已松扣或已拆松的模板、支架等拆下运走,防止构件坠落或作业人员扶空坠落伤人。
15、严禁人员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也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16、模板施工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报告有关人员处理。当遇险情时,应立即停工和采取应急措施;待修复或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17、寒冷地区冬期施工用钢模板时,不宜采用电热法加热混凝土,否则应采取防触电措施。
18、在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施工时,模板应有抗风的临时加固措施。
19、当钢模板高度超过15m时,应安设避雷设施,避雷设施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20、若遇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雾、沙尘、大雪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五级及以上风力时,应停止高空吊运作业。雨雪停止后,应及时清除模板和地面上的冰雪及积水。
21、使用后的木模板应拔除铁钉,分类进库,堆放整齐。若为露天堆放,顶面应遮防雨蓬布。
22、使用后的钢模、钢构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后的钢模、桁架、钢楞和立柱应将粘结物清理洁净,清理时严禁
采用铁锤敲击的方法。
(2)清理后的钢模、桁架、钢楞、立柱,应逐块、逐榀、逐根进行检查,发现翘曲、变形、扭曲、开焊等必须修理完善。
(3)清理整修好的钢模、桁架、钢楞、立柱应刷防锈漆,对立即待用钢模板的表面应刷脱模剂,而暂不用的钢模表面可涂防锈油一度。
(4)钢模板及配件,使用后必须进行严格清理检查,已损坏断裂的应剔除,不能修复的应报废。螺栓的螺纹部分应整修上油。然后应分别按规格分类装于箱笼内备用。
(5)钢模板及配件等修复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凡检查不合格者应重新整修。待合格后方准应用。
(6)钢模板由拆模现场运至仓库或维修场地时,装车不宜超出车栏杆,少量高出部分必须栓牢,零配件应分类装箱,不得散装运输。
(7)经过维修、刷油、整理合格的钢模板及配件,如需运往其它施工现场或入库,必须分类装入集装箱内,杆应成捆、配件应成箱,清点数量,入库或接收单位验收。
(8)装车时,应轻搬轻放,不得相互碰撞。卸车时,严禁成捆从车上推下和拆散抛掷。
(9)钢模板及配件应放入室内或敞棚内,若无条件需露天堆放时,则应装入集装箱内,底部垫高100mm,顶面应遮盖防水蓬布或塑料布,但集装箱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