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失职,应当进行问责的,依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处理。
对村干部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既要尊重法律的规定,充分考虑村民自治的特点,又要使处理措施切实有效,不流于形式。考虑到村干部绝大多数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有些人员还不是党员,现有的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处理措施并不能完全适用于他们。因此,《规定》结合农村基层特点,针对不同的适用主体分别规定了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取消当选资格和党纪处分、依法进行罢免等处理措施,还规定了减发、扣发绩效补贴(工资)、赔偿损失等经济处罚方式。同时,为了促进选好配强村干部,还规定了资格处罚,即受到处分的村干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规定》设定的这些处理方式比较符合农村的实际
问:请您谈谈中央纪委对学习贯彻《规定》有什么要求? 答: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贵在落到实处,重在造福于民。只有各级党组织狠抓落实和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身体力行,《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才能真正变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取信于民的实际成效。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扎扎实实地抓好贯彻实施工作。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职责任务、细化
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第二,要深入宣传教育。把《规定》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深入学习,使他们全面掌握《规定》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要充分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使《规定》深入农村,家喻户晓,为《规定》的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第三,要完善配套制度。中央纪委监察部要做好《规定》贯彻实施的解释答复工作,适时制定相关配套规定,指导地方和部门制定《规定》实施办法或者配套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还应当结合《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以及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第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规定》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