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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行政法讲义(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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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第一节 行政法制监督概述

一、 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

行政法制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二、 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法制监督 行政监督 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行政主体 主体 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 部的个人、组织 区 监督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行政相对人 别 对象 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 监督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内容 性;公务员遵纪守法 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和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 监督权力机关审查、调查、检查、检验、登记、统计、鉴方式 质询;司法机关审查;定 行政监察;舆论监督 总目维护行政法治,保障人权,在行政领域实现民主、公正、效率的总目标 联 标 系 部分专门行政监督机关既是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又是行政监交叉 督主体 有时联合大审查 结合【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进行 第二节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及监督内容 一、国家权力机关 二、国家司法机关 三、专门行政监督机关

四、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

第三编 行政行为

·第十一章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 行政行为的概念 (1)行为主体说 (2)行政权说

(3)公法行为说 ①全部公法行为说(我国通说) ②立法行为除外说 ③具体行为说 ④合法行为说

? 行政行为:享有行政权的组织或个人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作的法律行为。 二、 行政行为的特征

(1) 时代特征:服务性、从属法律性 (2) 法律特征:单方性、强制性、无偿性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 依行政相对人是否特定,抽象、具体

二、 依行政主体对行政法规范适用有无灵活性,羁束、自由 三、 依是否可由行政主体主动实施,依职权、应申请 四、 依是否有附款,附款、无附款

五、 依内容是否对行政相对人有利,授益、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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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依是否必须具备法定形式,要式、非要式 七、 依是否改变现有法律状态,作为、不作为 八、 依是否需要他行为作补充,独立、需补充 九、 依相对人身份,内部、外部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模式

(略)

·第十二章 抽象行政立法

第一节 抽象行政行为概述

一、 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

抽象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进行行政立法和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二、 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

以适用范围标准为主,时间标准为辅 三、 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 职权合法 (2) 内容合法 (3) 程序合法

第二节 行政立法行为

一、 行政立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概念: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制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二)性质

(1) 宪政行为说:宪政主体行使宪政权利、履行宪政义务的行为。

(2) 行政行为说: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所作的一种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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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授权立法说:由于立法的专业性、技术性、适应性,立法机关难以胜任而委托行政机关行使部分立法权。

② 职权立法说:行政机关运用宪法和组织发赋予的固有职权而为的职权立法。

? 行政立法既有立法行为的性质,又有行政行为的性质,其内容既包括授权立法,又包括职权立法。 二、 行政立法的分类

(1)依行政立法权的取得方式,职权、授权 (2)依功能,执行性、创制性 (3)依主体,中央、地方 三、 行政立法的原则 (1)民主立法原则 (2)法制统一原则 (3)可操作性原则 四、 行政立法的程序 (1)提议、起草 (2)审查、审议 (3)发布 (4)修改、废止

第三节 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为

(略)

·第十三章 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一、 行政权能的存在 二、 行政权的实际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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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法律效果的存在 四、 意思表示行为的存在

第二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一、 行为主体合法 二、 行为权限合法 三、 行为内容合法 四、 行为程序合法 五、 行为形式合法

第三节 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和违法(瑕疵)

一、 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

(一)概念:行政主体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所作的意思表示与其真是意思存在明显矛盾。 (二)范围:(1)误写、误算 (2)表述不明 (3)机械故障 (三)更正

(1)更正原则:以客观主义为主,主观主义为辅 (2)更正机关:作出该行为的行政主体 (3)更正方式:法律规定方式

(4)更正效力:并不是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第二次行为 二、 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瑕疵) (一) 明显轻微违法 (1)告知错误 (2)应补充而未补充 (3)应事后追认而未追认 (4)应说明理由而未说明理由 (5)当事人应参与而未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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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第一节行政法制监督概述一、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行政法制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二、行政法制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区别与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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