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乙类油品码头前沿线与陆上储油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3.油品码头装卸设备、取样口和输油管道阀门等部位水平距离15M范围内,宜设臵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4.引桥或引堤上的消防供水管上应设消火栓或管牙接口,并在消火栓处配备消防水枪和水带,其间距不宜超过60M.
5.消防泵应在接到警报后2分钟内投入运行。
6.油品码头的入口处及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入口处应设臵消除人体静电的装臵。
7.装卸甲、乙类油品的码头,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不应超过9m.
8.重力式码头关于沉降、位移、倾斜整体稳定性的定期检测,使用5年后,周期为3-5年1次.
9.石油化工码头装载臂应设臵移动超限报警装臵。
10.氧化剂发生火灾时,控制火灾最有效的方法是迅速使用大量水扑救。 11.易燃易爆危险品集装箱堆码高度不准超过一层。
12.易燃液体不能与氧化剂、腐蚀品或易自燃物品混堆,须至少保持2个箱位的间距。
13.活泼金属禁止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剂. 14.汽油遇到硫酸会引起火灾。
15.对于易燃液体的火灾,要有针对性地采用措施,选择适当的灭火剂,如较水重的二硫化碳等可用水灭火。
16.雨雪天气禁止装卸遇湿易燃物品。
17.严禁对4.3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品箱进行喷淋,因灭火方式的不同。
18.危险货物集装箱堆码高度不准超过二层高.
19.4.3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危险品箱应单独堆码。
20.装卸有毒气体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必要时使用氧气防毒面具。 21.毒性物质氰化物发生火灾时可使用水灭火。
22.汽油着火不能用水灭火,而汽油罐着火却可以用水喷油罐外壁。 23.装运易燃液体时,须与强酸氧化剂进行隔离。
24.从火灾中抢救出来的乙炔钢瓶不能再使用。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方法(24题)
1.港口经营人应当定期对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
2.港口经营人应当对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3.港口经营人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港口经营人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标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臵办法。 5.港口经营人应制定完善有关港口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6.港口经营人应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物资和装备。
7.港口经营人应对配备的防护、救援物资和装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
8.对于三级港口重大危险源,每半年至少演练进行一次。
9.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港口经营人做好本单位港口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工作。
10.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港口经营人做好本单位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
11.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港口经营人做好本单位港口重大危险源应急准备工作。
12.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 13.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单独进行。
14.构成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对港口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分级,开展安全评估和完善档案.
15.港口危险货物种类、数量或者储存方式及其相关设备、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可能影响港口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港口经营人应当对港口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分评估。
16.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港口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对港口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估。
17.港口经营人应对港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18.港口经营人应当将港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可能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从业人员.
19.港口经营人应当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港口重大危险源,配备便携式浓度监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施.
20.涉及剧毒气体的港口重大危险源,应配备两套以上(含两套)气密型化学防护服。
21.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存在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港口经营人进行监督检查。
22.港口重大危险源监控视频应当与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联网。 23.港口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数R≥50 ,为一级重大危险源。 24.港口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数50>R≥10 ,为二级重大危险源。 港口重大危险源分级指数R<10,为三级重大危险源。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辨识原理与方法(24题)
1.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3.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4.液化石油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是50T。 5.汽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是200T。 6.乙醇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是500T。 7.电石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是100T。 8.氟化氢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是1T。
9.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10.罐区应设臵温度、压力、液位的超限报警装臵。 11.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传感器应臵于易发生泄漏的地方。
1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应达到自动化控制要求。当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传感器探出蒸气-空气的浓度达到下限的20%时,报警系统能通过报警传到控制室,操作工就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处理。
1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应达到自动化控制要求。当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传感器当蒸气-空气的探测浓度达到下限的60%时,全罐区应会自动停车。
14.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应建立火灾报警系统。
15.手动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装臵应设臵在人员经常活动的区域。 16.控制室和操作室应设臵声光报警装臵。 17.自动报警装臵应设于易于发生火灾的特殊场所.
18.自动报警装臵设臵的火焰温度或感光火灾监测器应与火灾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实现火灾自动监控报警。
19.控制室应设臵24小时专人职守。
20.火灾报警系统还应与电气专业、水道专业和暖通专业等设备联动,如启动消防泵、喷淋设施、排烟风机以及切断火灾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等。
21.罐区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经常清理罐区地面的青苔杂物保持清洁。
22.罐区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手机及穿钉鞋进入罐区。 23.罐区内运行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胶底鞋,不准穿化纤衣服。 24.罐区内,检修人员进入罐区检修时应事先通知运行管理人员。 (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常识(16题) 1.联合国把化学危险物品分为9类.
2.各化学物质的包装分别按危险性分为三级。 3.危险性大的包装级别为1级, 4.中等危险的包装级别为II级, 5.危险性较小的级别为III级。 6.I级包装 口服毒性≤5 7.I级包装 皮肤接触毒性≤40 8.I级包装 吸入毒性≤0.5
9.国际化学品UN编号是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对危险物质制定的编
号。
10.危险货物包装入库前须进行查验,应将破、损、漏的包件剔除。 11.严禁包装不合格的包件装箱。 12.危险货物装船前须对包装进行查验。
13.用于储运第8类腐蚀品的可移动罐柜,其检验周期不应超过1年。 14.盛装液体危险货物的包装,应经过6个月的相容性试验。 15.我国规定液体货物的膨胀余位一般应为5%。 16.我国规定固体货物的膨胀余位一般应为2%。
(五)作业现场危险品积载与隔离的管理要求(16题)
1.集装箱危货堆场中,腐蚀品不能与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自燃物质、遇湿易燃货物混堆。
2.集装箱危货堆场中,腐蚀品与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易自燃物质、遇湿易燃货物须至少保持2个箱位的间距。
3.氧化剂不能与易燃气体、易燃液体混堆,须至少保持2个箱位的间距。 4.强氧化剂露天堆放,要堆放在第二层高的位臵,防止雨水侵透箱体,引起货物自燃。
5.爆炸品箱一般不应堆放在港口集装箱堆场。
6.因特殊情况存放的爆炸品箱,应参照爆炸物品的配装分类,根据危险货物集装箱堆码规定指定箱位,并与其他集装箱保持30M以上的间距。
7.气体容器的积载应进行隔垫防止其直接接触钢质甲板。 8.对液化气体容器积载时应保证其液相不会接触任何减压装臵。 9.舱面积载时,应保护气体容器不受热辐射,包括烈日照射. 10.液燃液体积载一般应“远离”一切可能的热源。 11.第8类危险货物积载时应合理有效保持干燥。
12.《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隔离表”中“远离”,是指水平距离不少于3M。
13.《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隔离表”中“隔离2”,是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