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 工作票的结束 4.5.5.1
现场检查
检修申请结束工作票时,运行值班人员到工作现场检查,检修工作确已结束,现场清理干净。 4.5.5.2 4.5.5.3
收回检修所持工作票,恢复系统(包括送电)。 工作票结束
A. 工作许可人填写工作结束时间。
B. 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在工作票上签字,值长签字。 C. 在工作票上盖“已执行”章。 4.5.6 工作票的延期 4.5.6.1 4.5.6.2 4.5.6.3 4.5.6.4
工作票的延期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 值长同意并填写延期时间。 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名。
工作票延期后工作许可人要及时登记延期时间。
4.6 操作票管理
4.6.1 除单项操作及事故处理不用操作票外,其余所有操作均须写操作票。 4.6.2 操作票的填写
A. 操作票在使用前必须统一编号,一经编号不得撕页或散失。 B. 操作票一律用钢笔(黑色笔)填写。
C. 当一页操作票不够写一个操作任务时,应当在本页右下角注明“转下
页”,在承接页左上角注明“接上页”。 D. 操作票最后一行接着的空格应画终止符。 4.6.3 操作票的审批 4.6.3.1 4.6.3.2 4.6.3.3 4.6.3.4
操作人签名 监护人审查签名 值长审查签名 操作票的执行
A. 操作票必须由两人执行,其中对设备较熟悉者作监护人。
B. 操作票开始时间是操作项目栏第一项操作的开始时间,终了时间是最后
一项操作完时间。
C. 操作时必须执行唱票、复诵、核对设备名称的规定。
D. 操作时每执行一项必须画上执行符号。
E. 操作时发生异常或有疑问立即停止操作汇报值长,得令后再进行操作。 F. 操作票执行完毕后盖“已执行”章。 4.7 缺陷管理
4.7.1 当班运维人员在设备巡视和监视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值长,由
值长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安排运维人员进行处理。
4.7.2 当值无法处理的缺陷,如无备品、设备系统无法停运、人员不足或技术能
力不能满足处理要求的,应加强对缺陷的监视并采取可靠的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并填写《缺陷延期申请单》申请延期处理,经生产运维部运行工程师批准后,可以延期处理。
4.7.3 当班发现的缺陷及处理结果必须在《运行日志》上进行登记。
4.7.4 当缺陷影响到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时,运维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生产运维部
运行工程师,由运行工程师汇报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4.7.5 缺陷处理完毕后,由当班值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缺陷处理流程结束;
验收不合格,由消缺人员继续处理。
4.7.6 当班发生的设备缺陷必须在当班期间消除(经运行工程师批准延期处理的
缺陷除外),否则,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接班人员在接班前的设备检查中发现的缺陷由交班人员负责消除。 4.8 设备维护管理
4.8.1 由生产运维部运行工程师根据电站设备的说明书及工作特性制定设备维
护的周期和项目,并写入《运行规程》。
4.8.2 运维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项目对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8.3 设备维护完成后必须在《设备检修记录》进行记录。 5. 检查
5.1 由生产运维部运行工程师根据本程序对各电站的运维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和检查。
5.2 生产运维部经理对运行工程师的工作进行检查。
光伏电站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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