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如表3所示:
表三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100 40 15 7 3 1 D—风险值 根据风险值大小就可以评价作业危险程度,根据经验,D值在20分以下被认为是低危险,D值在320分以上表示非常危险,不能继续作业,其他情况界于20——320分之间,如表4所示: 表四 危险等级划分(D)
分数值 >320 70-320 20-70 <20 4.4确定重大风险 重大风险的鉴别和评价,是公司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基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确定重大风险。
4.4.1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判定为重大风险: a) 严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b) 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且未采取有效纠正预防措施的; c) 员工和相关方有重大抱怨和投诉的;
d)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风险的,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4.4.2依据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的结果,危险等级分数值在70分以上的为重大风险,其中极其危险和高度危险的风险应上报综合处,由综合处控制;一般危险
危险程度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重大危险,需立即整改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危险等级 4 3 2 1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大灾难,10人以上死亡 灾难,2——9人死亡 非常严重,1人死亡 严重,重伤 较严重,轻伤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健康安全要求 10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和稍有危险的风险由各作业岗位自行控制。
4.4.3依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结果,将定出的重大风险,填写《重大危险源清单》。 4.5风险控制
4.5.1由综合处监督、协调各部门对危险源和评出的重大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并对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实施检查和考核。
4.5.2存在重大风险的环节,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控制,以减少公司的损失,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5.5.3风险控制策划原则: 序号 风险种类 1 2 3 5 控制手段 支持方式 是否监测 是 是 是 否 极其危险 目标、管理方案 资金、技术、安全培训 重大危险 目标、管理方案 资金、技术、安全培训 一般危险 稍有危险 运行控制 培训 技术、安全培训 培训 4.5.4对不同级别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必须满足降低风险可使风险处于有效控制中,而且不会带来新的不可容许或重大的风险。
4.5.5风险控制措施应首先考虑消除风险的原则,其次考虑风险降低措施(降低风险概率,降低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潜在严重度),将使用个体防护作为最后手段。 4.6员工参与
进行危险源辩识和风险评价时,应有员工代表参与,员工代表要来自基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4.7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的监测和更新
4.7.1管理者代表应对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全过程实施领导,综合处负责监测,执行《绩效监视和测量程序》。
4.7.2当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计划涉及有关教育培训和协商与交流时,执行《培训控制程序》和《协商与沟通控制程序》。 4.8记录管理
各部门负责保存本部门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记录,综合处保留所有部门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及《重要危险源清单》。 5文件
11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培训控制程序》 《协商和沟通控制程序》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测程序》 6记录和表格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 《重大危险源清单》
12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获取、识别及合规性评价程序
TSDH/ES-CX-03
1、目的:
确保与本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得到有效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在公司得以贯彻实施。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识别、获取及合规性评价。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向公司员工传达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3.2综合处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的贯彻和管理,并对经识别留用的与法律法规有关的文件资料实施控制;监督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外来文件的规定执行情况,确保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符合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3.3各职能部室负责执行与实施。 4 工作程序
4.1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
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包括: 4.1.1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制度、标准、规范性文件、标准等。
4.1.2适用的地方政府法规、细则、管理办法、通知等。 4.1.3适用的国际公约。
其他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控制有关的要求。 4.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跟踪渠道
综合处建立跟踪渠道,及时获取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主要渠道有:
a) 订阅报刊、杂志、书籍,购买电子光盘等。网上查询。 b) 与行业协会、环保管理上级部门建立联系。 c) 与图书馆、出版社建立联系。 d) 与有关单位交流。
13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4.3 获取
4.3.1综合处与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信息,同时建立并保持通畅的联系。
4.3. 2各有关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接受上级转发的文件等,收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综合处。
4.3.3综合处根据公司的活动、产品或生产的特点,以及控制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要求,对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进行识别,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下发执行。
4.4合规性评价
在每年的管理评审中应对公司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应对公司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情况随时进行评价,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相关要求。
4.5更新
4.5.1建立《法律法规标准台帐》对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要及时登记,对作废的法律法规及时注销,对《法律法规标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4.5.2对废止的法律法规,要及时识别,并在分发范围内及时收回,需要留用的要加盖“作废留用”章。
4.5.3对其它外来文件,记入《受控文件清单》,加盖“受控”章,由相关部门签字领用。
4.6最高管理者在建立、实施和改进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应向员工传达满足顾客要求,满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使他们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予以重视。
4.7生产处对产品实现过程中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
4.8培训
4.8.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全员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应结合“普法”活动,组织全体员工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学习,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在工作或操作中自觉的以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准绳,为履行公司环境方针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做出应有贡献。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