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政策部署。按照《关于切实开展衡阳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衡煤安[2014]48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安全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加强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根据衡阳市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严格排查、治理各种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种“三违”行为,严防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安全专项整治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4个专业组;各矿井成立安全专项整治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李东标(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谢良运(总经理助理)
副组长:邓作标(副总经理)、李荣(总工程师)
成 员:徐满成、梁日成、周东成、滕德贤、
刘明慧
办公室主任:徐满成
专业组
①通风、瓦斯整治组长:周东成
②防治水整治组长:梁日成
③机电运输整治组长:滕德贤
④督查组长:邓作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