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实践教学大纲
一、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学前教育 所属一级学科名称:教育学
总学时|总学分:2992学时|194学分 二、社会实践大纲 (一)实践目
社会实践环节教学是教学过程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实现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重要教学环节。做好社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对保证学前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有着重要意义,是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重要过程。要坚持3个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牢固树立实践育人思想,把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会实践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3.坚持课内及课外相结合,集中及分散相结合,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调查实践,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社会实践全过程。
通过实践活动,使学生能够逐步认识社会、了解社会、体验社会,丰富学生社会经验。
(二)实践要求
实习由各专业负责,实习前,系领导或带队教师对学生进行认真动员,向学生提出实习目标和要求,宣布学生在实习期间纪律,讲清楚学生
实习期间该注意事项。实习指导小组和带队教师要定期监督检查。
(三)实践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社会实践在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四学期、第五学期、第六学期假期中间进行,时间为五周。采取分散形式进行社会实践实习,在实践过程中,学生须认真认真做好日志工作,撰写社会实践总结。学生社会实践结束后,须有实践单位实习证明,对实践工作予以评价并加盖实习单位行政公章,并及时递交相关实习材料。
(四)实践内容
1.社会实践内容应结合本专业学科特点,使学生通过具体社会实践活动,向社会各界学习。通过深入接触社会和生产第一线,在及社会接触中,锻炼学生吃苦精神;
2.运用所学知识,为社会和群众服务。在社会实践中,要充分运用自己所学专业文化知识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服务,并在社会实践中进一步增强劳动观念。
(五)考核方式及评分办法
1.社会实践考核成绩采用考查方式。分数采用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五级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二者相互对应为: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中等(79-70分)、及格(69-60分)、不及格(59分以下)。学生按照《实习教学计划》完成各类实习教学任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相应学分。
2.学生社会实践成绩评定原则上应呈正态分布,严格控制优秀成绩比例。
3.学生在实践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和实习单位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实习现场规章、保密及安全制度。对违反实习纪律学生,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并按照校纪校规作相应处理。
三、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大纲
(一)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目
教育实践教学是专业思想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技能和科研能力综合实践课程,是学前儿童教师职前教育必要环节。对学生了解学前教育、了解学前儿童,巩固专业思想,印证理论知识,学习及掌握教育规律和培养从事学前儿童保育、组织幼儿园教育活动和具有初步教育科研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课程包括,参观调查,实际考察学前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状况,保育见实习,教育见习实习以及学前教育科研实践等。教育实践课程依据理论课程开设,从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安排,随着专业课开设,逐步增大实践教学课时量,采取集中实践及分散并行实践形式。教育实践课程内容依据学科序列和及学前教育专业有机结合安排并贯穿始终。
(二)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要求
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具备以下几方面能力:
1.使学生掌握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所必需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技能。
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