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致: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采购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函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函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响应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响应人代表双方签字,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附件三:
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
舟山市招投标中心:
本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 投标,已提交的 元投标保证金,请予退还至以下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车辆政府采购合同
(具体条款以甲方为主协商确定)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根据舟山市招投标中心采购文件编号为 的要求特订立本合同。 一、汽车品牌、型号、数量及价格: 汽车品牌 二、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负责于20 年 月 日之前将车辆向甲方移交。交货地点;舟山 三、乙方对产品质量和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最新生产的合格产品。
2、 产品的质量、配置和技术标准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
3、 乙方向甲方提供汽车产品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向甲方提供: (1) 乙方开出的销售发票.并在发票上加盖财务章;(2)车辆合格证、(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出厂规格)。
4、 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通过乙方或按《汽车保修条款》的规定直接向生产厂家及维修站联系、解决。乙方接甲方要求后,应积极予以协助解决。
5、 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式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未向甲方明示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备,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2、 甲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和确认。 五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此之前向市招投标中心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满三个月后,如无质量及服务问题索赔原额退还给乙方(采取年度方式交纳的除
型号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颜色 数量 单价 (万元/车辆) 总价(万元) 外)。
六、验收与结算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采购单位提供中标车辆,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政府采购车辆验收单》上签字并盖章。
甲方应按《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办理结报或资金支付申请,并应在车辆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购车款。
七、违约责任
1、 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 2 的滞纳金;乙方逾期 7 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5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 2 的滞纳金。甲方无正理由拒收汽车,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5 的违约金。
3、 八、其他约定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舟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定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招投标中心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鉴证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 鉴证日期: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