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民主集中制度汇编 共18项
目录:
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委员会制度 选举制度和表决制度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的目标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 党员的思想汇报制度 党员的学习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 党内监督制度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党支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制度
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情况,是加强党组织管理、监督的有效形式和重要工作。
一、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向上一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1)非本部门职权范围能决策的问题; (2)半年或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政策法规不准的问题; (4)重大疑难问题;
(5)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 (6)其它应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 二、请示报告的形式
1、党支部向局机关党委每半年请示、报告一次,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2、党小组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报告一次,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3、请示、报告应视具体情况采取口头方式、书面形式,或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党支部的请示报告、党小组年度和半年请示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请示报告的要求
1、请示报告工作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因请示报告的时间不准、不实,或未经请示而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人,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凡需上级答复后方可开展的工作和解决的问题,必须等上级有明确意见后方可执行。并事后向上级详细报告执行情况。。 一、党支部的选举制 (一)党支部的选举制
主要是指选举支部委员会,保证体现党员意志的原则、程序、方法和规定,是衡量党支部民主生活是否健全的根本标志。 (二)选举制的基本要求
1、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候选人由支部委员会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愿确定; 3、实行差额选举,适当扩大差额的比例;
4、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的主要业绩、领导能力以及廉政勤政情况、要求更换候选人或者按照自己意愿另选他人的权利;
5、支部委员会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人。 二、党支部的表决制 (一)党支部的表决制
是党支部内部进行选举或者对某一问题做出决定时所实行的一种必要程序,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程序。 (二)表决制的基本要求
1、表决制是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最后必须以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解决; 2、如果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以便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表决;
3、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汇报,请求裁决;
4、表决的方式根据表决的事项,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形式。 5、表决结果如果超过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的一半,就算获得通过。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指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制度上的体现,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支部委员的分工负责制
根据党支部的工作任务,每个支部委员应明确分工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支部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
(一)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对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注意了解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支部建设。 3、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注意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及时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按时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和群团组织的作用。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小组开展组织活动。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统计工作。
4、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开展活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培训他们树立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督促团员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注重发挥共青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5、指导团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
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支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他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相关主题实践活动。
(四)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建议和方法。
2、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考察。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3、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与申诉,维护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
4、对党员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注意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5、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的指示和各项治安防范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报告,
发动党员和群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是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 2、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为了提高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几个问题。
组织生活会内容应做好详细纪录,定期作好总结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三、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
党员组织生活会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召开。 四、支部委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支部委员既要作为普通党员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如确因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区,应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作为党员,除了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还应作为支部委员参加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 一、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的内容
1、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 2、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1、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会前做好准备工作;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召集或主持;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可以根据会议内容扩大到党小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