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考点解析 1、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3、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3年
4、变更注册时有效期的计算:变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5、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6、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7、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8、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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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考点解析 1、具体法律的部门归属
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2、各法的制定机关: 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性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
3、法的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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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宪法考点解析 1、公民基本权利
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2、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
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 3、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四、民法考点解析
1、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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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谓自然人: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4、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5、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6、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的判断:不能辨认为无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为限制行为能力
7、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8、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最主要区别: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9、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机机构(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的内设机构不是其他组织,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10、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种类: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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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不是物
12、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定和约定) 13、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客体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会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
14、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 15、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的区分: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法律行为;民间借款是不要式法律行为;金融借款是要式法律行为
16、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要件: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
17、代理关系的判断: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 18、代理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 19、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20、代理中的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代理人和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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