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监察
【发文字号】云人社发[2016]352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6.10.28 【实施日期】2016.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
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6】352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的意见》(人社厅发〔2015〕6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15〕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 1 / 3
工作实际,按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0月28日
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
省级联动处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便群众通过举报投诉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的意见》(人社厅发〔2015〕69号)和《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15〕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畅通劳动者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和我厅“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活动中“劳动保障维权不出村”的具体要求,以“统一接收、联动处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便捷高效”为目标,以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监察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依托12333咨询服务电话、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和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受理窗口,建立健全我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省级联动处理平台(以下简称“联动处理平台”)。到2017年6月,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网联动、属地处理”,为劳动者提供公开、便捷、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 2 / 3
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平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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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