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解铝铁合金等五个行业兼
并重组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兼并与破产 【发文字号】青政办[2013]76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3 【实施日期】2013.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解铝铁合金等五个行业兼并重组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的通知
(青政办[2013]7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电解铝、铁合金等五个行业兼并重组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3日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铁合金行业兼并重组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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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
铁合金行业是我省传统产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培育了一批骨干企业,在技术升级、节能减排及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布局分散、产业集中度低、规模小、能耗高、污染重等问题依然突出。为加快推进铁合金行业兼并重组和结构调整,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
全省现有铁合金生产企业19家,产能为250万吨。2012年底,全省铁合金产量203.90万吨,占全国产量的6.52%;完成工业总产值13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45.5亿元,分别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及增加值的6%、5.07%。全年用电量为117.79亿千瓦时,占全省总用电量的19.56%,产量位居全国第8位。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主要目标
1.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加快推进铁合金行业整合重组,到2013年底全省形成5家国内同行业领先的大型集团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98%以上。
2.严格控制生产能力。到“十二五”末,全省铁合金产能控制在280万吨。 3.能耗、物耗、粉尘排放进一步降低。硅铁单位电耗降至7800度以下、铬铁单位电耗降至2800度以下、镍铁单位电耗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全行业粉尘排放浓度降至50毫克/立方米以下。
4.工艺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分类实施烟气余热发电、矿热炉密闭、尾气回收利用、环保除尘等技术改造,推进全省铁合金行业生产方式向大型化、密闭化、自动化、节能化、清洁化方向发展。 2 / 9
(二)重点任务
1.加快推进整合重组。积极引进鄂尔多斯冶金集团公司等国内优势企业,以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方式,对我省铁合金企业进行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整合。省内铁合金企业要结合产业布局、产品类型等因素,加快实施整合重组,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全省铁合金行业整合重组工作。
一是西宁市以产品类型为整合重组重点,引导全市铁合金企业整合为硅系及铬系大型铁合金企业集团各1家,整合工作于2013年9月底前完成。
硅系铁合金企业:以股权结构调整后的青海百通高纯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整合青海华晟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高原特种硅有限公司、青海福鑫硅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组建总产能约为75万吨的大型企业集团。
铬系铁合金企业:以青海天益冶金有限公司为主体,整合青海华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熠辉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组建总产能为70万吨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是海东地区在乐都县已整合组建青海九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助县已整合组建青海博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引导民和县天利硅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于2013年4月底前完成整合组建青海甲鼎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海东地区形成3户铁合金企业集团,总产能95万吨。
2.大力推进技术改造。积极推广青海百通高纯材料开发有限公司、民和天利硅业有限公司、青海际华江源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成功经验。按照分企施策的原则,通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式,推进铁合金行业实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发展。 (1)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一是硅系铁合金企业。全面实施烟气余热发电和除尘技术改造。已建成运行的矿热炉,必须在2013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在建矿热炉,要同步配套建成余热发电和除尘技 3 / 9
术装置,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运行。
二是铬系铁合金企业。全面实施矿热炉密闭、尾气回收净化及环保除尘技术改造。已建成运行的矿热炉,必须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技术改造;在建矿热炉,要同步配套建成矿热炉密闭、尾气回收净化及环保除尘装置,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运行。三是镍系铁合金企业。全面实施矿热炉密闭、尾气回收利用及环保除尘技术改造。同时,镍系铁合金企业要抓住全省镍资源勘察开发取得重大突破的有利时机,加强与上游采矿企业的合作,适时对现有设备工艺进行改造升级,提高镍资源就地冶炼及精深加工转化率。
(2)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一是通过采用优质组合碳质还原剂、研发入炉矿石的制备技术等措施,实施精料入炉,全面优化炉料结构,减少能源浪费。二是优化工序流程,完善操作制度,减少中间环节,改进冶炼工艺,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3)开展信息化、自动化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开展电炉自动进(捣)料、DCS集散控制等为重点的技术研发及改造,科学分配生产各阶段能源供给,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4)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一是实施铬铁矿热炉尾气综合利用。在甘河工业园区重点引导桂鲁化工等关联企业以铁合金密闭炉收集、净化的一氧化碳尾气为生产原料,发展循环一体化经济;对不具备尾气就地转化利用条件的企业,全面实施矿热炉密闭、煤气回收技术改造,并自行利用回收尾气;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铬系铁合金企业实现矿热炉密闭化和一氧化碳尾气的全回收。
二是加强微硅粉的回收利用。鼓励硅系铁合金企业加大对微硅粉开展回收利用(纯度(SiO2)大于92%),并联合水泥、玻璃、化工等关联企业,以微硅粉为原料,共同研发生产高强度混凝土、水玻璃、粘合剂及耐火材料等下游产品,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4 / 9
三是推广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鼓励企业利用厂区空地、建筑物屋顶等区域建设分布式
光伏电站,增加收益。
3.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在2014年5月底前,对未按要求开展技术改造的企业,列入淘汰范围,坚决予以淘汰;对实施技改后,主要技术生产指标仍不达标并整改无效的矿热炉,列入淘汰范围,加快退出市场;已淘汰的落后产能,不再“等量置换、关小建大”和异地搬迁改造。
4.推动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引导西宁特钢与天益冶金、金广铬、际华江源等省内铬系铁合金企业间,亚洲硅业、黄河水电公司与新宇硅业、中航资源等金属硅企业间加强上下游产业对接,形成省内原材料和产品采购营销战略联盟,实现互利双赢。 三、政策措施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和有保有压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形成“倒逼”机制,促进扶优汰劣,实现铁合金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一)严格总量控制。按照青政办2011〕243号文件精神,对铁合金总产能进行严格控制,不再核准新建铁合金项目。同时,根据《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文件要求,对不符合能源消耗、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准入要求的企业,采取措施促使其退出市场。 (二)实施差别化政策。
一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尊重企业意愿,调动企业积极性,引导和激励企业自愿自主开展兼并重组。鼓励通过财政贴息、信贷奖励补助等方式,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兼并重组企业给予利率优惠和综合授信,对企业回购不良债务予以优惠。兼并重组中涉及项目审批、环评、安评、排污、项目施工、生产许可等相关批准文书,符合条件的可按更名方式直接办理。兼并重组中涉及财政利益分配的, 5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