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制定苏州市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
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价费字[2007]170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7.09.12 【实施日期】200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制定苏州市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
(苏价费字〔2007〕170号)
苏州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制定苏州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的请示”收悉。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苏州市区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成本监审报告书》以及“苏州市制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听证会纪要”的结论,并结合我市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整体建设改造、发展维护等实际情况,经报市政府批准及省物价局备案,现将苏州市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及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居民用户每个家庭主终端免费提供机顶盒(含智能卡)一台,每月收取24元收视 1 / 2
维护费。同户同址的第二终端收看有线数字电视不再收取收视维护费。
二、同户同址的第三终端收看有线数字电视减半收取收视维护费即每月12元,同户同址的第四及以上终端全额收取收视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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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制定苏州市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
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制定苏州市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价费字[2007]170号【发布部门】苏州市物价局【发布日期】2007.09.12【实施日期】2008.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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