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和标准化类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宏观政策(6分) 指标解释 项目与国家及民政部门相关法律、发展规划等的匹配度 评价标准(量表) 不完全匹配-完全匹配(0-6分) 不完全匹配-完全匹配(0-6分) 不完全匹配-完全匹配(0-6分) 需求不够真实、不够清晰-真实清晰(0-6分) 价值较小-极具价值(0-6分) 事权划分(6分) 项目与部本级事权的匹配度 必要性(30分) 立项依据的必职责范围(6分) 项目与申报单位职能范围的匹配度 要性(30分) 项目需求(6分) 项目的立项需求是否真实存在、清晰迫切 预期价值(6分) 可行性 过往项目绩效(30分) 评价情况(6 分) 项目目标 清晰性(2分) 6分。
1项目成果产生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突出在对社会福利事业和相关公益事业的促进上 过往的主管部门和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较差-评价优秀(0-6分) 项目中期(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目标的清不够清晰、创新较少-清晰且创新多(0-4 1此指标针对的是延续性项目。新增项目此项均得
可行性 (30分) (4分) 创新性(2分) 思路及目标明确性(2分) 预算的合理性和可靠性(2分) 晰性、创新性 项目整体思路及目标是否清晰明确 项目整体预算是否合规合理 项目成果是否具备可持续影响的条件 项目与民政部其他项目及以往项目是否交叉,是否可替代 是否得当 团队数量、结构及素质是否满足项目需求 分) 不够清晰-清晰(0-2分) 不够合理-合理(0-2分) 不完全具备持久条件-具备持久条件(0-2分) 可以部分替代-无可替代(0-2分) 有部分风险不完全可控-无风险(0-2分) 不完全满足-完全满足(0-3分) 部分具备-全部具备(0-3分) 制度不够完善-制度完善(0-3分) 其他保障条件不足-有其他保障条件(0-1分) 时间进度与产出不够合理-合理(0-5分) 可行性分析 持久性影响(2(10分) 分) 可替代性(2分) 风险与不确定性项目是否有社会风险,风险大小及防范措施(2分) 组织与人员条件(3分) 保障 (10分) 制度条件(3分) 是否制定了项目执行及财务管理制度等 其他相关保障条件(1分) 合理性 项目进度 其他有助于完成本服务项目的保障条件 实施条件与 技术条件(3分) 是否具备相应的设备条件和技术条件 项目进度(5分) 项目执行的时间安排与相应产出是否合理 (35分) (5分) 衡量项目内容及执行效果的关键指标是否具关键性(5分) 绩效指标 (15分) 规范性(5分) 科学性(5分) 匹配性(5分) 备,如科技项目结项成果,标准制修订数量等指标 绩效指标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财政部、民政部及同行的评审要求 绩效指标的设置是否符合项目单位的执行能力、项目预算,能否有效衡量项目的产出 关键指标不完全具备-具备全部的关键指标(0-5分) 指标不够规范-符合规范(0-5分) 指标不够科学合理-科学合理(0-5分) 难以达成目标-足以达成目标(0-5分) 支出额度与目标项目整体支出方向、额度是否足以保障达成的匹配性(5分) 项目目标 规范化(5分) 制度和公益金管理有关的规定 支出明细表中每一项是否有明确的测算依合理度(5分) 资料完整性 (3分) 内容齐全性 (2分) 据,是否符合相关领域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足以保障完成相应的阶段性任务 项目申报书、支出明细表、绩效指标表、项目实施方案和可行性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 以上资料中所含内容是否准确完整 支出明细表中每一项是否符合国家财务规章每一项均合法合规,且符合标准(5分);如有一项违规,项目整体得0分 不够合理-有明确测算依据,符合相关标准,足以完成相应任务(0-5分) 部分缺失-全部完整(0-3分) 不够准确完整-非常准确完整(0-2分) 支出明细 (10分) 完整性 (5分)
资料和内容完整性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