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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致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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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融资租赁登记公

示系统致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2010年04月13日 16:36:15 来源:中国金融界网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公示系统概述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007年10月上线了应收账款质押登

记公示系统。为拓展登记服务领域,又于2009年7月上线了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 登记公示系统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公示和公证应收账款(融资租赁物)权利状况的平台,以有效地规避和对抗第三方交易者。登记公示系统主要是公示一项权利,减少纠纷。

登记公示系统的意义是保护质权人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相关交易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从而保障和促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融资租赁更好地开展。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功能

一是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中小企业不动产资源有限,应收账款质押是适合中小企业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截至2009年底,出质人为中小企业的登记约有7.3万笔,占总登记量的60%左右。涉及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合同金额累计约为2.5万亿,占登记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河北省出质人为中小企业的登记为600余笔、涉及合同金额为90多亿元。

二是应收账款质押成为企业债发行的有效担保形式。在银行停止为企业发债提供担保后,寻找新的担保方式成为发债企业的需求。自2008年起,不断有企业成功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企业债发行。截至2009年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共发生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企业债的登记37笔。

三是为保理提供权利公示的平台。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作为保护应收账款融资交易安全的信息平台,开通了应收账款转让即保理的登记服务。应收账款受让人将转让应收账款的交易关系在系统中登记,以公示权利,避免出让方隐瞒事实而将同一应收账款重复质押或转让,进而避免了融资风险。随着对系统认知度的提高,商业银行使用登记系统进行保理登记的数量逐渐增多,截至2009年底,应收账款公示系统中保理业务累计登记量为35586笔,占25%,比去年同期增长293%。其中,河北省保理业务累计登记近1200笔,占全省登记总量的54%。

四是登记证明成为保护质权的法律证据。司法审判实践已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出具的登记文件作为证据予采纳,用于确定应收账款质权的法律效力。部分省市根据当事人在系统中的登记文件,明确了应收账款质权人的优先受偿顺序。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建设历程、特点及功能 为落实《物权法》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007年3月启动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工作。在借鉴了国外动产担保融资法律制度和动产登记系统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于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同日上线运行,并对外提供服务。为进一步拓展动产登记业务领域,在了解业界需求的基础上,200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200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启动了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建设,并于2009年7月上线运行。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是基于现代动产担保登记理念建

设的权利公示平台,以便捷、高效的方式披露交易主体的权利状况,维护交易安全。具体讲,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一是借鉴国际最佳实践,采取公示登记的登记理念,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不对登记内容做实质性审查;二是全国集中统一的互联网登记系统,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自行完成登记,并可查询全国范围内的登记信息;三是简便、高效、快捷,登记过程只需要输入最基本的必要信息,界面简单容易操作,可快速完成登记或查询。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主要功能是登记、查询和登记文件验证。一是登记。质押合同的质权人(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或委托的其他人,只要在互联网注册为登记系统的常用户,并通过当地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的身份资料现场审核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登记操作。登记的种类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展期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五类。登记必须填写的内容包括质权人(出租人)和出质人(承租人)的身份信息、财产基本信息以及登记协议。同时,当事人还可自行决定在登记公示系统登记更多的与质押(融资租赁)相关的信息。二是查询。查询标准是出质人(承租人)的名称或登记编号。三是登记文件验证。验证登记文件或查询证明的真实准确性,登记文件验证无需注册为登记系统的用户。

当前,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施行统一的用户管理。应收账款的质押和转让(保理)业务均可在系统中进行登记。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运行情况

两大系统上线至今运行稳定,登记量和查询量持续增长。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有2700多个机构注册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用户,累计发生登记12万余笔、查询17万余笔。其中,河北省已有50个机构注册为登记系统的用户,累计发生登记2200余笔、查询3500余笔。

截至2009年底,15家省市的52家机构注册为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常用户,累计发生登记3300余笔,查询1000余笔。其中,河北省有1家租赁公司注册为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常用户。

目前,进行登记的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小额担保公司和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登记的应收账款种类有商品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公路等不动产收益权、动产和不动产的租赁收益、出口退税款等20余种。融资租赁登记的类型包括工程机械设备、生产设备、医疗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等。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网站简介

在互联网地址栏输入www.pbccrc.org.cn/rs/tindex.html即可进入登记公示系统网页。在网页下端有 “用户注册和信息维护”、“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 三个链接进入相应的业务功能界面。系统还为用户提供了相应的简介、法律法规、专用术语词典、常见问题、操作手册、重要公告等内容。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用户分类、系统常用户河北省注册流程及资费情况

目前,系统用户分为普通用户和常用户两类。普通用户可自行在登记公示系统互联网页面完成用户注册。普通用户可进行查询操作,但不可进行登记操作。

系统常用户河北省注册流程是:首先,在登记公示系统互联网页面完成注册后,携带如下纸质材料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注册。常用户便可进行登记和查询操作。 常用户审核提交材料如下: (一)单位的注册文件,具体指:

1、金融机构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其它单位提供注册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已经签署的《用户协议》;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六)单位介绍信。

常用户为金融机构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所指材料。

上述单位的注册文件复印件、《用户协议》、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应

加盖公章。

有关的收费政策尚未出台,在登记系统上进行登记或查询,目前暂不收费。

浅议融资租赁公司应收账款的受让主体 更新时间: 2011-5-16 来 源: 点击数:

280

融资租赁是二战后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金融工具,凭借其在加速折旧、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在西方国家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相对于西方,融资租赁业在我国虽已有近三十年的发展历史,但我国社会各界对融资租赁仍不够了解,这影响了融资租赁功能的发挥。其中,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是否可以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非银行的机构(如其它公司、经济组织等)或个人,人们观点不一,颇有争议。本文认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并非融资租赁公司应收账款的唯一受让主体,其它非金融类组织同样也可以受让应收账款。

一、分析及论证

(一)从法律理论的角度分析 1、应收账款的定义及法律性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4条的规定,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 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应收账款的转让主要包括两种:出售及担保形式作出的转让。

对于应收账款的法律性质,国际学术界的共识为金钱债权,即以交付一定数额金钱为标的的债权。从本质上来说,应收账款转让是债权财产化后一种具体的用益方式。我国著名的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认为[1],“应收账款”融资属于典型的“债权转让”,是合同法上的制度。应收账款就是一种金钱债权,应收账款转让属于债权转让,因此各国有关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同样适用于应收账款转让。 2、应收账款的受让主体

从私法自治的角度,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具有为或不为一定权利的自由。应收账款的转让反映了债权人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充分行使自身权利的法律特征。各国的法律通常并无对应收账款受让主体的限制。根据《国际贸易中应收账款转让公约》的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可以是任何法律实体(legal entities)或自然人(Individuals),也可以是商人或消费者。 由此可见,国际上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致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和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致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10年04月13日16:36:15来源:中国金融界网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和融资租赁公示系统概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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