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中文系
四年制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计划
( 2007年修订)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 发
展,掌握汉语言文学及一些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 识和多方面技能,成为能够从事语文教育教学、能在其他行业领域从事相关 工作的新型复合型人才。
为了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本计划实行“1+2+1”的教学模 式,即笫一学年主要学习公共基础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第二学年和笫三学 年主要学习专业基础课和和专业课,第四学年主要学习专业选修课和专业素 质拓展课,尤其是在第四学年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和就业方向,分别在 语文教育、文秘和管理、新闻和写作、公务员考试和专业深造等方而开设素 质拓展选修课。
(二)、培养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祖
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观念,具有 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教师道德,能为人师表。
2、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的学
科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索养。了解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3、 懂得基本的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师基本功,具备良好的教学工作能
力、班主任工作能力和较强的自学能力;初步掌握-门外国语,获得职业技 术等方面的教育,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适应能力,能运用现代教育技 术从事教学工作。
4、 普通话、外语、计算机等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5、 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文明的行为习惯、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
格;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定的艺术鉴赏力;树立劳动观念,热爱劳动, 掌握-?定的劳动技能。
6、 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学制、学分、毕业
(一) 、学制: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最短不少于二年,最长不超过六 年。
(二) 、学分:
1、 实行学年学分制。
2、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分量的单位,最小单位为0. 5, 一般理论课18 学时
折算1个学分,实践课程36学时折合1个学分。
入学教育、毕业论文、教育实习、生产劳动每周计1学分。社会调查每 2周计1学分。
学生在省级或国家级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可计1至2 学分。但累计不得超过4个学分。
(三) 毕业
1、最低毕业学分为180分。
2、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最低学分的要求,普通话、
外语、计算机达到规定的等级水平,师范技能测试合格,完成实践教学环节, 德智体等方面合格,准予毕业。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经学校学位委员会 审
查通过,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三、课程设置
(一)、必修课,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这是保证实现培养目标 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主耍课程或核心课程。
(二)、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程和全校通选课程。这是为开阔学生 视野、完善知识结构、形成专业特长而开设的,由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 择修读的课程。
四、选修课的开设及选课原则
1、 全校通选课程由学校统一开设。
2、 专业选修课程由系上开设,按照课程性质划分为必选的文化基础系 列
和任选的素质拓展系列。
3、 学生选课办法:
(1) 、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课。
(2) 、对系上开设的选修课程,每个学生必须选择一个类型列作为主 修方
向,且至少取得8分,其他每一系列至少取得2分。
(3) 、全校通选课程,学生在除第1学期和实习学期的其他学期选,课 程6门,周学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