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制定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规程》,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告示书格式,公开办理流程,结合《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抓好“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的办理,“一把手”直接负责“市长热线”“市长信箱”交办事项的办理,根据受理内容确定分管领导并指定人员具体承办。制定了相应工作措施和责任追究措施,规定了办理时限,做到专人负责、处理及时。
三、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努力凸显政务公开成效 今年,我局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从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两方面着手,全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上,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原则,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布我局的各种政务信息,包括公开我局及各县(市)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的职能职责及负责人姓名和办公电话。与此同时,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对外公开了包括公开我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重大事项研究结果等基本情况。公开办事流程图、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举报电话、责任追究措施等;公开计量、特种设备共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办
理、变更、注销等审批项目的依据、办理条件、业务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费用、时限等;公开行政处罚、登记、强制、检查等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依据及办理条件、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及结果;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及最新的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在确保内容规范的前提下,我们按照要求并对照有关规定,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公布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并公开了局系统年度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每半年在市局信息网站上公开一次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分析报告,既为政府宏观管理提供依据,又为群众消费提供指南。 在公开手段上,注重渠道方式的多样化,包括印制办事指南宣传册,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发布新闻公告,以及及时更新市局信息网站、电子政务显示屏等。尤其是在市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上,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安排,统筹部署,按期完成政府信息录入工作。目前已完成了96条政府信息数据的整理、录入、制作、审核、公布工作。在《湖南日报》《湘潭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表新闻报道33篇,在省质监局网站上发表信息30余条。同时,有效利用《湘潭质监》这一方式,将制作好的简报按时寄送到相关单位并上挂市局门户网站,以便将全系统的工作动态及时对外发布。目前,共制作《湘潭质监》11期。
四、强化工作监督、注重跟踪问效,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一是狠抓了落实责任。确定了“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及相关责任
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和行风评议情况列入部门考评内容,与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考核,与干部考核和奖惩工作有机结合。二是强化了监督检查。通过设置意见箱、举报箱,发放评议表,开通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了改进力度。发放征求意见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为群众答疑解惑,采纳群众的合理建议,积极进行改进。四是根据《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要求做到制度完善,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流于形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实施奖惩,对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明确监督机制,公开投诉电话,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注重查漏补缺、积极整改。主要是在以下几方面予以加强完善:一是对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加大“真公开”的力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约束机制,确保执法处罚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