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能更好的明确、分解、实施、考核安全生产各项指标,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班组全体人员。 3 定义
无 4 职责 5.1 总经理
5.1.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
5.1.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并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4.2 安全管理员
4.2.1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4.2.2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和指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3 其他职能部门
4.3.1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4.3.2 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和指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5 工作开展程序
5.1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的制定
5.1.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由总经理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历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
5.1.2 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5.1.3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的制订不能低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得低于上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5.2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的分解
5.2.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5.3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5.3.1 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连同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5.3.2安全管理员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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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5.3.3 各职能部门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
5.3.4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与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5.4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的监测、考核
5.5.1安全管理员每季度末15日前统计和监测各职能部门上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并将统计和监测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监测及考核评估记录》中,向总经理汇报。 5.4.2 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根据公司《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单》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度偏差。
5.4.3 总经理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5.4.4 总经理下年度1月15日前组织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监测及考核评估记录》中,并按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
5.4.5 依据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总经理应在下年度1月25日前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做出是否重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和实施计划的决定,如需调整目标和实施计划的,调整后的目标和实施计划重新发布并实施。
5.4.6 经调整或修改后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由安全管理员分发到相关部门,并重新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原旧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由安全管理员回收作废。 5.5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的考核办法
5.5.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考核总经理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5.5.1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考核的结果分达标和不达标两种。
5.5.1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考核全部达标,相关职能部门可入围公司先进单位评比,总经理、安全管理员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入围公司先进个人的评比、升职加薪、奖金评定等等。
5.5.1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考核不达标,由安全管理员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单》限期整改,相关职能部门先进单位评比,总经理、安全管理员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先进个人的评比、升职加薪、奖金评定等,实行一票否决。
5.5.1若限期整改仍不达标或连续两次考核都不达标,则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降职撤职、调换岗位、降级留用或扣发年终奖金等处理。 6 支持性文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7 记录
《纠正/预防措施要求单》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与指标监测及考核评估记录》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目标效果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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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2 本办法所称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 职)人员。 3 职责
3.1 企业法人(总经理) 3.1.1授权任命主要负责人。 3.1.2 组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3.2 主要负责人
3.2.1 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 3.2.2 负责主持召开每季度安全专题会。 3.3 安全管理员
3.3.1 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 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 运作程序
5.1 安全管理机构
5.1.1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1.2 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5.1.3 安委会设主任1名,安委会主任同时也是企业法人。
5.1.4 安委会设副主任1名,同时也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由安委会主任授权任命,任命副总经理担任。 5.1.5 安委会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5.1.6 公司安委会下设作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也是安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行政部办公室,由行政部主管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配备安全管理员1名,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2 安全专题会
4.2.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了安全生产工作。
4.2.2 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管理员组织协调。
4.2.3 安全管理员负责记录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加以保存。 4.2.4 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全管理员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向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5 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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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5.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台账》 5.3《第一责任人任命通知》 5.4《关于任命安全主任的通知》 5.5《各部门第一责任人任命通知》 5.6《安全生产委员会架构图》 5.7《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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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和权限。切实贯彻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从业人员,其中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 3 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层层负责的制度。 3.2 三同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3 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3.4 五同时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级职能机构部门的负责人,均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 3.5 五定
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4 职责
5.1 总经理负责审批发布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4.2 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4.2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5 工作程序及要求
5.1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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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