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9、有权制止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使用等行为,并及时纠正。
(八)档案资料管理责任人职责权
1、全面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档案资料建立的台帐。 3、负责对档案资料分类存放。
4、负责档案资料的存放处的环境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蛀、防霉,保持整洁。
5、负责档案资料的借阅。
6、有权拒绝需经审批方可借阅或复印的资料。
(九)气瓶收发责任人职责权
1、全面负责本站的气瓶收发工作。
2、建立气瓶的进出站登记台帐,做好登记记录。 3、有权制止产权不在本站的气瓶进入本站区域。
(十)气体分析责任人职责权
1、全面负责气体的化学成分和质量。
2、负责按国家颁布的乙炔标准和抽样规定对每班和每批次的乙炔气体进行化学成分分析。
3、对达不到国家要求指标的分析结果随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4、有权制止分析不合格的乙炔气体充装和出厂。
四、管理制度
(一)气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1、本站购买和托管的气瓶必须是具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制造的合格气瓶,或经有资质的气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气瓶。
2、本站所有气瓶必须及时填写《气瓶使用登记表》,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气瓶使用登记,领取《气瓶使用登记证》。
3、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必须分别建立气瓶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气瓶使用登记表》,气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气瓶检验合格证等。
4、对所有气瓶均应及时进行标识,即对每只气瓶打本气瓶使用登记代码永久性标志钢印,并在瓶体上涂敷本充装站标志。
5、气瓶充装后及时在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6、对已到检验有效期限的气瓶及时送交有资质的气瓶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严禁充装已过期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 7、做好气瓶的正常维护保养工作:
(1)保持瓶体的清洁,瓶体上的污渍应及时擦拭干净,以免腐蚀瓶体; (2)气瓶应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的环境中;
(3)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远离热源,严禁明火、蒸汽及其他热源直接对钢瓶加热;
(4)气瓶一般应竖立放置,钢瓶不应两层码放;
(5)气瓶在充装、运输和使用中应避免受到机械损伤,对钢瓶应轻拿轻放,不得扔、摔、砸以及撞击和滚动。
8、对气瓶的使用情况或气瓶的变更情况应定期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二)安全管理制度
1、对在本站工作的所有人员要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
2、安全教育的方式:新职工上岗前的安全培训,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学习等。 3、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气体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4、气瓶检查、充装人员必须经市级或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其他人员也必须是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
岗。
5、站内严禁烟火,进入罐区的所有人员禁带火种、禁穿带铁钉鞋及化纤衣服,必须穿带防静电服装,并关闭手机等有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子产品。 6、进入站区的车辆必须配带阻火器。 7、各类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
8、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维修工具,消防器材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9、气瓶充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气瓶充装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10、在站内需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经安全管理责任人批准。
11、每班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作业环境和设施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后方可进行作业。
12、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13、安全检查后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含对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
14、在站内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措施及时处理。
15、发生事故后,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1)事故原因没有分析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
(4)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6、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按《事故上报制度》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外来人员进站时必须要告知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1、用户信息包括对服务质量、气瓶的状况、气体的质量等的意见和建议等。 2、信息的来源包括上级管理部门反馈的用户信息、走访用户得到的反馈信息、用户直接反馈的信息等。
3、对用户的信息由质量管理责任人负责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和改进和措施,报站长批准后落实。
4、虚心接受用户提出的各种意见,对合理的要及时采纳,不合理的要向用户进行耐心的解释。
5、对用户信息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到用户。
(四)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
1、本站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主要包括各类储罐、过滤器、压力管道等。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出厂资料、安装资料、修理改造资料和定期检验资料均应及时归档。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的安全附件应定期进行校验,以保证其安全可靠。
压力表、液面计等必须划有警示红线。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修理、改造必须是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 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的静电接地装置要保证可靠接地,且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检测。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按照相应的国家规定年限由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后,须经置换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特种设备日常检查:每班进行一次检查,主要检查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9、压力管道上的阀门要保证密封良好,阀门更换时必须是和乙炔相容材料的专用阀门。与乙炔接触的各类材料要选用含铜量不大于60%的材料。 10、严禁超装,必须控制在允许充装量的范围内。
1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12、紧急消防喷淋装置必须经常试用,以保证能在紧急状态下正常启用。 1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五)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制度
1、本站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称重衡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等。本站使用的压力表应选用乙炔专用压力表。
2、所有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应灵敏可靠,布局合理。发现可疑时,应立即送交由资质的单位进行校验。
3、所有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应按期进行定期校验。 4、计量器具与仪器校验周期一般为:
压力表不超过6个月; 安全阀1年; 温度计1年。 称重衡器6个月;
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1年。
5、各种计量器具与仪器检定、校验合格证(报告)应及时归档。
(六)气瓶检查登记制度
1、凡进站的气瓶均要逐只进行检查并登记。
2、本站实行固定充装单位制度,只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对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站的非自有产权气瓶不予充装。
3、对非自有产权气瓶与用户协商,帮助用户的气瓶建档、标识、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充装。
4、所有气瓶均要进行充装前、充装后的检查。充装前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充装,充装后检查合格后方可出站交用户使用。
5、对充装前检查不合格的气瓶,按《不合格气瓶处理制度》进行处理。 6、认真做好气瓶检查记录。
(七)气瓶储存、发送制度
1、在站内的气瓶,应分类存放,即空瓶、实瓶分开。不合格瓶必须有严格的隔离措施。
2、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3、夏季时应防止气瓶曝晒。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5、严禁对气瓶进行敲击,搬运时防止气瓶碰撞。
6、气瓶发送前,检查气瓶上的警示标签、充装标签以及防震圈是否齐全,齐全后方可发送。
7、运输时,气瓶应可靠固定,有防止倾倒、防止碰撞的措施。
(八)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本站档案资料由档案资料管理责任人统一保管。
2、档案资料包括本质量管理手册、人员培训资料、气瓶检查充装资料、设备档案、气瓶档案、建站资料、图书标准等。 3、建立档案资料台帐,以便查阅和统计等。
4、外单位人员一般不得借阅、复印本单位的档案资料。如确因工作需要时,须办理借阅、复印手续,并经站长批准。
5、档案资料保存时,应有防火、防盗、防蛀、防霉等措施,并保持整洁。 6、图书资料、法规标准应及时更新,以得到最新的资料。
(九)不合格气瓶处理制度
1、对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气瓶实行隔离,并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2、超过检验期限或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气瓶送交有气瓶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3、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气瓶,对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
4、瓶内无剩余压力以及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气瓶,应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
5、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的气瓶,重新打钢印、涂敷颜色标记。 6、气瓶已超过使用年限的,送交有气瓶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报废处理。
(十)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凡本站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关键岗位如气瓶充装、检查人员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
2、培训的方式为内部培训和外出培训两种形式。
3、内部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气体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